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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人权观察在今天发表的一份新报告中指出,外籍女家务工在新加坡遭受着严重的迫害,其中包括身体和性方面的暴力,食物的剥夺以及在工作地所受到的幽禁.

自1999年以来,至少有147名迁移家务工因其工作地的意外事件或自杀行为而丧命,大部分发生在住宅大楼的死亡事件不是跳楼便是坠楼.迁移家务工所赚取的工资只有其他拥有类似职务的新加坡籍工人的一半,例如清洁工或园丁.而对工资欠付的怨声也日益高涨.

人权观察执行长罗思 (Kenneth Roth) 说,“许多家务工无薪工作好几个月来偿还工作仲介所的债务,他们的工作时数不但长而且一个星期还得工作七天,不然就是被拘禁在工作地.新加坡不愿把家务工包括在一般的劳工保护法里的行为使得这些家务工更易受到迫害.”

这份长达124页的报告,“订购外籍女佣:停止对在新加坡的迁移家务工所进行的迫害,”是根据了对一百名以上的家务工,政府官员以及工作仲介人所做的深入采访而写成的.该报告详载了家务工在新加坡所遭受到的各种虐待,以及新加坡政府对此行为的反应.

新加坡的家庭雇用了将近150000名主要来自印尼,菲律宾和斯里兰卡的妇女为女佣.人权观察说新加坡政府在过去的两年里曾制定了一些令人鼓舞的改革.这些改革包括为雇主和家务工所设立的指令性质的介绍项目,对工资欠付和肢体虐待的案件进行审判,以及向工作仲介所引进评鉴认可的项目.

然而主要的劳工条件,如工资,工作时数,和扣薪的标准,仍由雇主和仲介所来决定,因此家务工几乎没有任何的交涉权力.人权观察还说国家当局将家务工排除在国家的主要劳工法之外.自一月份起,签定新和约的家务工每个月可享受一天的假期.

罗思还说,“一个月放一天假并不是一个好的解决方案.家务工应每个星期休息一天,并应像其他的劳工一样受到新加坡雇用法的保护.”

新加坡政府向迁移家务工的雇主课税以便管制需求量.雇主每个月付200到295块的新加坡币(118到174美元)给一个中央政府的基金,而这款项则多过于许多家务工的工资.然而,这些基金,大约有360到531百万的新加坡币(合美金212到313百万元),都没有特别拨用在针对迁移家务工所设立的服务上.

新加坡有六百家以上的工作仲介所,由于彼此间商业上的激烈竞争,使得业者把招聘,运输,培训和安插的费用从雇主身上转到家务工头上.为了付清这些费用,许多家务工得以微薄的补贴,甚至免费工作4到10个月.一些工作仲介所在面对受雇主迫害的事件里并没有提供任何协助,还对换雇主的家务工收取过高的费用使得他们深陷债务之中,并没收家务工的宗教物品,如宗教衣物和圣经书籍.

为了控制非法移民的现象,新加坡政府规定每个雇主缴交5000块新加坡币的担保金(2950美元),如果他们的家务工逃跑了,政府将没收这笔担保金.移民法同时也禁止家务工怀孕.人权观察说这些政策成为雇主严厉限制家务工行动的动机以便阻止他们逃跑或交男朋友.譬如,一些雇主不让家务工每星期有休息日,禁止他们与邻居交谈,有时候甚至把他们锁在工作地.沉重的债务以及幽禁在家中使得一些家务工无从逃避工作地所发生的严重迫害.

一名接受人权观察采访的家务工, Sri Mulyani (非真实姓名)说,“我不准外出.我从来没出去过,甚至没倒过垃圾…,我觉得我好像在监狱里.真是坐牢…我只有在晾衣服时才看到外头的世界.”

罗思也说,“政府曾追究那些殴打他们家务工的雇主,官员应以同样的方式,必须处置向劳工收取10个月薪资的仲介所,以及那些把家务工幽禁在工作地的雇主.”

由于家务工被隔离在私人住宅里,要确定受到迫害的迁移家务工的真确比率数据是相当困难的.印尼领事馆估计一天收到50次抱怨,大部分来自家务工.而菲律宾领事馆和斯里兰卡高级专员公署估计一个月收到从家务工来的40到80次的抱怨.人权观察说许多虐待事件很可能从来不为人知,特别是当雇主在家务工有机会外寻援助前就把她遣送回国了.

新加坡保护家务工的法律和法规比起邻国是要强得多.然而,新加坡仍远落在香港之后,香港将家务工包括在其主要的劳工法里,因此保护他们每星期休息一天,最低工资,产假,公休日,和带薪年假的权利.

人权观察敦促新加坡政府提供迁移家务工一个全面性的保护,包括修订其雇用法,以及规定仲介所对家务工可收取的费用来避免家务工得以4到10个月的工作方式偿还债务的情形.新加坡政府也应考虑调整对雇主每月征收的税以减轻雇主的负担.

罗思说,“对一个众所皆知以严执法律来提升社会秩序及效率的国家来说,疏于为整个阶级的工人提供适当和公平的保护是一个十分不寻常的现象.新加坡若可为迁移家务工实行全面性的改革,将成为该区域的标准树立者.”

以下是节选自报告中的几份来自家务工的证言:

有时候食物不够吃….他们从外头买食物回来,但并不是给我吃的.生气的时候,[雇主]会把我的食物丢到垃圾里….我很害怕.我的雇主告诉我,“你明天将受到处分,不准吃东西.”….我拿了我的包,就拼命地逃.我给我妹妹打电话,“我很饿,我的雇主不是好人.如果我再待下去,我想我就得进医院了.”我每天都想吃东西,我要吃得够.
——Adelyn Malana(非真实姓名),家务工,22岁,新加坡,2005年,2月21号.

我怕如果我逃跑了,我会被警察抓到.太太常常对我生气,向仲介所抱怨,因此仲介所也对我生气.[仲介人问]“你到底要什么?”我说,“我想死,因为这儿的人都很凶恶,我做什么都不对,总是叫我白痴和笨蛋.”[情形越来越糟,]我真的不知该怎么办才好,我只好吞食杀老鼠和蟑螂的毒药.我失去了知觉,太太把我送到医院去….事情发生的时候,我已正好工作了七个月了.我只得到90块新加坡币(美金53元).
——Muriyani Suharti(非真实姓名),家务工,22岁,新加坡,2005年,3月8号

雇主会发脾气….如果她很生气,她会打我耳光好几次.我的和约还没完成.她说我不得回家.我实在不能再忍受了.当我告诉仲介人,我的雇主打我耳光时,她只说,“你必须忍受,控制自己的情绪.”如果女佣还没以扣薪方式偿清债务,又给仲介人打电话的话,仲介人会生气.仲介人也打我巴掌;他们是不会让我在完成和约及扣缴偿清债务之前离开的.
——Wati Widodo(非真实姓名),家务工,20岁,2005年3月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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