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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ives touch each other's hand through a plastic film screen and a glass to avoid contracting Covid-19 at the San Raffaele center in Rome, Italy, December 22, 2020. © 2020 Cecilia Fabiano/LaPresse via AP
  • 新冠肺炎宣告大流行一年來,政府各種政策與行動驟然引發全球各地人權危機。

  • 疫情與政府不當措施對世界各地最弱勢人群造成特別大的傷害。

  • 各國政府應拿出道德勇氣與政治意志,以保障每個人的人權作為疫情後復原工作的重心,停止各種侵權政策,同心協力確保人人都能獲取疫苗。

(日內瓦)- 人權觀察今天發表報告指出,新冠肺炎疫情首年在世界各地引發了人權危機。隨著世界衛生組織宣布新冠肺炎大流行即將屆滿一週年,許多國家應立即改變作法,確保以尊重人權的方式結束這場公共衛生危機。各國政府應同心協力擴大疫苗生產與分配,使人人都能公平取得疫苗。

這份54頁的報告,《明日抉擇:引導新冠肺炎疫情公平結束》,紀錄新冠肺炎大流行揭穿基本人權保障的系統缺陷,促發大量人權侵犯。基於從2020年到2021年初進行的研究,人權觀察建議改變解決人權侵犯及防範其再次發生的方針。該報告附帶數篇論文,包括中國與疫苗外交疫情對女權影響貧窮與不平等醫療保健工作者權利年長者權利公平取得疫苗以及科技抗疫衍生的人權疑慮

「各國政府和企業掌握了管控和終結疫情的各種工具,包括疫苗,問題在於它們是否具備道德勇氣和政治意志,」人權觀察副執行長兼專案長蒂拉娜・哈桑(Tirana Hassan)說。「為了尋找公平結束新冠肺炎疫情的途徑,各國政府應確保人人皆能獲得疫苗,否則可能會加深不平等,導致人權長年惡化。」

新冠肺炎疫情已奪走逾250萬條人命,還有至少1億1千萬人受到感染,包括許多重症病例。正如人權觀察及無數公民社會組織、人權監察者、記者和其他觀察家的紀錄,這次大流行帶來了極為普遍且具災難性的社會經濟後果。

人權觀察發現,儘管公共衛生受到這次疫情威脅的規模與嚴重性足以支持對人權作某些限制,但許多政府並未以公共衛生為念,反而以疫情為藉口攫取權力、削減人權。

有些國家以公共衛生威脅為由,對人民遷徙實施不合比例或不合適的限制。有些國家制定歧視性的政策,還有些政府當局則以歧視或過分暴力——甚至致命——的方式執行相關措施。

這次疫情凸顯出公共醫療保健系統的結構缺陷,導致獲得維生保健的機會嚴重不均。各國政府特別削減性與生殖衛生保健。醫療工作者本身的健康與安全面臨重大危險。而且新冠肺炎對年長者和身心障礙者造成毁滅性且不成比例的危害,尤其在病毒易於迅速傳播的安養中心或其他社區型機構。

在押人員經常生活在過分擁擠的環境,沒有足夠的衛生和保潔設備,或缺少適當的醫療照護,造成數百萬囚犯感染新冠病毒的風險急劇升高。許多國家通過釋放部分囚犯以阻止病毒傳播,但釋放人數太少,而且常常排除掉維權人士和異議分子,包括因為批評政府防疫不力而被捕的人。

在疫情期間,全世界性暴力案件都有顯著增加,尤其是對婦女和少女的家庭暴力。為了減緩新冠病毒傳播,世界各國都從4月起關閉學校,估計在192個國家從幼兒園到中小學約有14億學生無法上課。非常值得憂慮的是,這些因疫情失學的兒童可能在學業上落後同儕,或者被迫未成年結婚或投入勞動市場,使他們未來更難返校求學。

許多國家強制執行社交距離、隔離檢疫和停班停業,對經濟造成巨大衝擊。低薪勞工,包括許多無法遠距工作的零售業、餐飲業和非正規部門員工,受到特別嚴重的影響。

這次疫情更凸顯出保護勞工權利的重要性,特別是必須保障帶薪的病假和家庭照顧假。疫情期間的經濟支持對於抑制貧窮人口增加有很大幫助,但並未擴及許多急需支持的人。政府若依賴設計不良的算法和技術來發放福利,不但會造成隱私問題,也可能導致關鍵支持延遲或無法到位。

未來幾個月,許多國家的救濟措施將到期失效,使低收入群體的風險增高。若沒有更大的社會經濟權利保障措施、更多的經濟支持和公平分配辦法,貧窮與不平等必將更形惡化。

許多國家也為了防疫開始實施和擴大數位監控,包括接觸者追蹤程式和落實隔離措施的人臉識別攝影機,乃至通過算法進行風險評估。這些技術幾乎都會對隱私和人權構成重大風險。

各國政府也常利用疫情鎮壓言論自由與和平集會。軍警部隊攻擊記者、網路作家和抗議者,包括批評政府防疫人士。有些國家對言論與集會自由的限制至今沒有停止。

2021年初,已有數種疫苗證明安全有效,世界各國開始為特定群體進行疫苗接種。然而,疫苗研發大致上反映了疫情帶來的不平等:富裕國家通過暗箱交易預訂了絕大部分的疫苗劑量,而非通過合作確保貧窮國家也能取得平價疫苗。正因如此,未來幾年內許多國家將無法擺脫疫情——以及隨之而來的不平等和人權侵犯。

國際人權法保障人人有權保持生命、健康和適足生活水準,並要求各國政府採取措施防範公共衛生威脅,提供平價、便利的醫療照護。在重大公共衛生威脅與公共緊急狀態的情況下,限制某些權利是合理的,但這種限制必須依法為之,對其所欲達成的目標符合嚴格必要性與相稱性,而且不得帶有任意性和歧視性。

「疫情期間,有些國家以公共衛生緊急狀態為藉口攫取權力、侵犯人權,並且有計劃地忽略某些少數居民,」哈桑說。「各國政府必須扭轉侵權政策,公平分配疫苗,以便在終結疫情的同時促進每個人享有人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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