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人權觀察今天表示,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選擇由中國主辦2022年冬季奧運會,令人高度質疑該組織能否履行其公開表達的人權承諾。國際奧委會在2015年7月31日於吉隆坡召開的第128次全體會議上宣布北京取得主辦權。唯一競爭者哈薩克斯坦的人權紀錄也很惡劣。
「奧運所標榜的『更高、更快、更強』,恰好是中國政府打壓公民社會的寫照:在最短時間內逮捕最多和平維權人士,讓他們受到更嚴酷的待遇,」中國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說。 「國際奧委會再次選擇北京主辦奧運會,如同在人權跨欄賽中踉蹌失足。」
《奧林匹克憲章》要求所有主辦者維護新聞自由,認同「人類尊嚴」為奧林匹克運動的根本。 2014年12月,在抗議中國和俄羅斯主辦奧運造成人權侵害的國際壓力下,國際奧委會通過了《奧林匹克2020議程》改革方案,包括要求主辦城市保障勞工權利、新聞自由、禁止性傾向歧視和捍衛「人類尊嚴」。
國際奧委會評估委員會2015年1月發布的報告指出,國際奧委會已獲中國當局在人權方面做出“保證”,但沒有說明任何細節。國際奧委會尚未成立人權監測機制,以評量主辦國是否尊重相關規則。
2008年夏季奧運會在一個人權紀錄原本不佳的國家引發了更多的人權侵犯。據人權觀察紀錄,與該屆奧運會籌辦有直接關聯的重大人權侵害包括:大規模強迫搬遷、大量批評政府人士遭到逮捕、拘押和騷擾,媒體自由一再遭受侵犯,以及政治壓迫變本加厲。
中國的人權環境正處於二十年來最差的時期。習近平就任國家主席以來,當局任意拘押、監禁數以百計的維權人士,騷擾、查封了數家非政府組織。中國政府再度加強對互聯網和媒體的言論箝制,要求堅持「正確思想」和中共領導地位。正在草擬或製定中的幾部新法律,將批評黨和政府視同威脅國家安全;新成立的國家安全委員會則以維持對社會的控制為主要任務。
人權觀察要求國際奧委會做到:
- 立即向中國的獨立公民社會組織和維權人士展開意見徵詢,正視他們對於中國主辦2022冬奧會的疑慮;
- 建立有效且獨立的監測機制,對已獲“保證”的勞工權利、新聞自由、歧視等一切領域的壓迫情況進行追踪和報告,並在前述各項權利實際遭受侵犯時予以公開聲援、確保其得到救濟;以及
- 公開表明,若發生與奧運會有關的重大人權侵犯,其最高罰則將是2022冬奧會移地舉辦。
「國際奧委會將2022冬奧會主辦權授予中國,無異在飽受攻擊的中國人權活動人士臉上打了一記耳光,」理查森說。「在接下來的七年裡面,國際奧委會必須對中國付出極大努力,才能贏得維護人權的信譽,確保該屆奧運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