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泰國憲法法院裁定解散改革派前進黨並彈劾總理賽塔・他威信(Srettha Thavisin),嚴重打擊泰國在多年軍事統治後勉力恢復民主的努力。由總理沛通探・欽那瓦(Paetong tarn Shinawatra)領導的新政府上台後,在提升對基本自由權的尊重及解決長期存在的人權問題上幾無作為。9月,泰國政府跨出人權進展的一步,通過婚姻平等法案,泰國因此成為東南亞首個承認同性伴侶關係的國家。
解散前進黨、罷免總理他威信
8月7日,泰國憲法法院裁定解散主張修訂刑法第112條冒犯君主罪的在野黨前進黨,其領導階層均處褫奪公權10年。這項裁決基於法院1月31日的判決,該判決認定該黨倡議修訂冒犯君主罪(lese majesté)、支持君主制改革運動,實意圖推翻泰國以國王為國家元首的憲政民主體制。143名未受禁令影響的前進黨議員隨後重組為人民黨。
8月14日,他威信遭憲法法院以有失操守、嚴重違反道德規範為由解除總理職務,因他威信曾任命一名於2008年行賄法院官員被定罪者入閣。
新政府
沛通探領導的新政府於9月開始執政。她在2023年競選時承諾,將在國會討論防止以冒犯君主罪為由進行政治起訴,並讓被關押的民主運動人士和異議人士獲得保釋。就任總理後,沛通探誓言要「讓泰國的每一寸土地都成為泰國人民追尋夢想、突破創新、界定自我未來的應許之地」。
儘管新政府提出上述承諾,泰國且當選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2025-2027成員,但對於聯合國普遍定期審議中的待決問題新政府仍未採取具體措施。國會雖於8月批准與歐盟簽訂《全面夥伴與合作協定》,此舉卻沒有促成任何改善尊重人權的實質合作。上一屆政府曾保證會阻止緬甸軍方透過泰國銀行系統購買武器,但沛通探政府尚未展開後續行動。
限制言論與和平集會自由
在泰國,批評言論和異見仍然受到限制。截至8月,至少有1,959人因行使言論自由與和平公共集會權利而遭起訴,其中至少274人被控冒犯君主罪。批評君主制人士等候審判時常遭當局羈押數月不予保釋。5月14日,反君主制運動人士湼蒂波恩(Netiporn Sanesangkhom)在審前拘留期間死亡。
發表批評或冒犯君主的言論也是《電腦犯罪法》上嚴重的刑事罪行。泰國當局還以煽動叛亂罪起訴150多名民主活動家和異議人士。
至少有1,469名據報參與2020年抗議活動的人士,形式上仍因違反依《緊急狀態官方管理法規》實施的防疫措施而被控告,儘管該法規已於2022年10月解除。
9月5日,泰國當局向曼谷法語文化協會施壓,要求取消一場與萬查勒(Wanchalearm Satsaksit)有關的新書發表會。萬查勒於2020年在柬埔寨遭強迫失蹤。
強迫失蹤與酷刑
泰國是禁止酷刑和強迫失蹤國際公約的締約國。然而,2022年2月生效的《酷刑和強迫失蹤防治法》並未落實執行。
所有的強迫失蹤案件都仍懸而未決,包括近年來在鄰國遭綁架的9名泰國流亡異議人士。聯合國強迫或非自願失蹤問題工作組對異議人士在泰國與鄰國之間跨國遷移時發生的強迫失蹤表示關切。
泰國政府於南部邊境各省進行平叛期間,警察和軍事人員對被拘留的馬來族穆斯林施加酷刑的行為遭眾多指控,這些案件至今仍未獲處理。另有可靠消息指出,酷刑被用來懲罰被強徵入伍的士兵。
人權捍衛者
泰國政府未能履行義務,確保人權捍衛者能夠在安全和有利的環境中工作。
6月25日,身份不明的槍手在北大年府殺害羅寧・多拉(Roning Dolah),這位著名人權捍衛者致力於協助遭泰國安全部隊任意逮捕施加酷刑的馬來族穆斯林受害者。人權捍衛者和其他公民社會行動者屢遭殺害和強迫失蹤,是泰國人權記錄上的嚴重污點。湮滅證據的行為使得正義難以伸張,就連眾所矚目的案件也不例外,如拉祜族維權人士猜也賁(Chaiyaphum Pasae)、克倫族活動家(Porlajee Rakchongchareon)和穆斯林律師宋猜(Somchai Neelapaijit)等案。
儘管泰國於2019年通過《工商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劃》,當局仍未能保護行動者和吹哨人免於遭受國家機構和私人公司的報復性訴訟。
國家侵犯人權缺乏問責
泰國當局未能將涉及於2004年10月在陶公府(Narathiwat)榻拜區(Tak Bai)暴力驅散馬來族穆斯林示威者造成85人死亡、數百人受傷的14名前軍事人員和政府官員依法懲處,其罪行包括蓄意殺人、殺人未遂和非法拘禁等刑事罪。為期20年的法律追訴時效已於10月屆滿,今後將無法採取新的法律行動。
2020-2023期間防暴警察濫施暴行、濫用武力驅散民主集會,相關刑事和民事案件進展甚微。
2010年泰國政府與反獨裁民主聯合陣線(即「紅衫軍」)的政治對抗導致至少99人死亡、逾2,000多人受傷,大部分傷亡由士兵造成。時任總理阿披實政權的軍方人員及官員至今無一人被起訴。
泰國政府也未能對2003年總理他信發動「反毒戰爭」期間逾2,800宗殺人事件展開刑事偵辦。
南部邊境各省的暴力與人權侵害
自2004年1月以來,泰國北大年府、惹拉府、那拉提瓦府和宋卡府的武裝衝突已造成7千多人死亡。儘管政府與國民革命陣線(Barisan Revolusi Nasional,國陣)的代表已展開對話,叛亂分子在2024年仍持續襲擊軍事目標和平民。另一方面,對馬來族穆斯林施以酷刑、非法殺害和其他侵犯人權行為的泰國安全部隊均未受懲處。泰國當局經常向受害者或其家屬提供補償以避免訴訟。
泰國尚未簽署《安全學校宣言》,而國陣繼續徵召兒童參加叛亂活動。
難民、庇護尋求者和移駐勞工
泰國並非1951年《難民公約》或其1967年公約議定書的締約國,但泰國的《酷刑和強迫失蹤防治法》禁止驅回,即禁止將人強迫送返確實可能面臨迫害、酷刑虐待或生命威脅的地方。然而,泰國官員持續將難民和庇護尋求者視同非正規移民而予以逮捕和驅逐出境。泰國當局將難民和庇護尋求者送回或將迫害他們的國家,已違反禁止驅回的國際原則。
6月12日,聯合國人權捍衛者處境特別報告員對高地民族難民衣瓊波德(Y Quynh Bdap)被捕一事表示關切,敦促泰國當局不要將他引渡到越南。
緬甸戰事持續升級,加上軍政府實施強制徵兵,各界擔憂將有更多人民逃離緬甸,而這些流離失所者能否在泰國獲得庇護也未可知。4月,泰國外交部表示,除了過去30年來安置在緬甸邊境九個難民營中約9萬名避難者外,泰方已準備好可再臨時收容多達10萬的緬甸難民。
泰國當局拒絕依據國家篩查機制審核老撾人、苗族人、維吾爾人、羅興亞人和北韓人的難民身份。
約50名維吾爾人和數百名羅興亞人被無限期拘留,困於泰國各地環境惡劣的移民看守所,且當局不准聯合國難民署入內探視。
8月,泰國撤回對《兒童權利公約》第22條保障申請難民身份或被視為難民之兒童的保留意見。但教育部卻於9月關閉境內六所教育緬甸兒童的學校,原因是這些學校非法使用緬甸語教學。
泰國《勞動關係法》規定,任何國籍的移駐工人都不得組織和建立工會,也不得擔任政府承認的工會領導人。
性取向與性別認同
9月,泰國政府頒布國會於年初通過的婚姻平等法案,泰國因此成為東南亞第一個承認同性伴侶關係的國家。然而,泰國政府仍未制定可讓跨性別人士根據自身性別認同獲得承認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