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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2022年度事件

社運人士在新加坡大使館前抗議納加德蘭(Nagaenthran Dharmalingam)將被處決,馬來西亞吉隆坡,2022年4月23日。

© 2022 AP Photo/Vincent Thian

新加坡政府使用嚴苛的刑法和民事誹謗訴訟來騷擾和起訴批評者,包括社運人士、部落客和記者。集會自由幾乎不存在。2022年,新加坡政府不顧國際社會的譴責聲浪,恢復暫停了兩年的死囚處決。8月,總理李顯龍承諾廢除將男性間性關係定為犯罪的殖民時期法律。然而,新加坡政府仍未制定保障人民免於因性取向或性別認同受歧視的法律。 

集會和言論自由 

過於寬泛模糊的《防止外來干預(對應措施)法案》中的「敵意資訊宣傳」條款於7月7日生效。該法案賦予內政部長廣泛的權力,可以要求移除或屏蔽網路內容、強制發佈政府擬定的訊息、禁止線上應用程式在新加坡提供下載,以及要求網路和社交媒體公司揭露資料。嚴厲的刑事處罰更加強了法律賦予部長的職權,而司法覆核僅限於程序問題。 

新加坡政府還可指定「具政治影響力者」,要求他們在資金收受上遵守嚴格限制,並公開與外國人士的一切往來。該法語言寬泛,將多項公民社會行動者、學者,以及與非新加坡人士接觸的記者所從事的例行活動涵蓋其中。 

新加坡政府持續執行《公共秩序法》,嚴格限制和平集會的權利。凡是「與宣傳理念有關」的集會,不論在公共場所舉行,或屬開放公眾參加的私人場合,都需向警方申請許可。「集會」的定義極為寬泛,未得許可即集會的人將面臨刑事指控。 

《公共秩序法》規定,警察局長有權拒發許可給有外國人士參與、「具政治目的」的集會或遊行。 

打壓人權捍衛者 

新加坡經常以嚴峻法規對付批評政府的社運人士和媒體機構。2月25日,社運人士范國瀚(Jolovan Wham)依據《公共秩序法》被判處3000新元(2100美元)的罰款,或15天監禁以代替罰款。他被判有罪的「集會」行為如下:在法院外手持呼籲撤銷對記者許淵臣(Terry Xu)的指控的標語,同時讓人拍照。9月9日,高等法院法官駁回了他的上訴。不過,總檢察署在3月3日撤銷了對范國瀚的另一個指控:此前他因在公共場合舉著畫有「笑臉」的標語牌被控以非法集會。 

於2021年遭新加坡政府關閉的新聞網站《網絡公民》(The Online Citizen),其編輯許淵臣在4月因站上曾發表的一篇讀者投書,以刑事誹謗罪被判入獄。讀者投書的作者被判處三個月三星期的監禁。 

6月,警方傳喚社運人士韓俐穎(Kirsten Han)和侯洛奇(Rocky Howe,譯音),事由為3月在樟宜監獄外舉行的四人燭光晚會,以及4月在監獄外拍攝的照片。燭光晚會於阿卜杜勒・卡哈爾・奧斯曼(Abdul Kahar Othman)被處決的當天晚上舉行,而照片拍攝於納加恩德蘭・達馬林甘(Nagaenthran Dharmalingam)被絞死的前兩天晚上。韓侯兩人因涉嫌違反《公共秩序法》而接受調查。韓俐穎拒絕交出她的社交媒體帳戶密碼,依據《刑事訴訟法》第39條,她可能面臨最高5000新元(3500美元)的罰款和最高6個月的監禁。 

刑事司法系統 

許多毒品相關罪行和一些其他罪行的唯一刑期是死刑。然而,根據2012年制定的法規,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可不判死刑,而將輕罪罪犯改判無期徒刑和鞭刑。處決的時間安排幾乎完全不透明,往往在行刑前不久才通告。 

新加坡暫停執行死刑兩年後,當局自2021年11月以來發出了14份處決通知。截至9月14日,新加坡政府處決了10人,其中包括智能障礙的馬來西亞男子納加恩德蘭(Nagaenthran Dharmalingam)。4月,當局向馬來西亞人達吉那穆迪・卡塔雅(Dachinmurty Kataiah)發出了處決通知,儘管他指控總檢察長未經授權公開其私人信件的民事訴訟仍在審理中。上訴法院批准延緩行刑,指出達吉那穆蒂迪似乎是被「特意挑出」接受處決的。 

為死囚辯護的律師都曾面臨騷擾、收到懲戒性訟費命令,犯人獲得法律諮詢和公平審判的權利因此大受阻礙。每10宗死刑案中就有6名被告必須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 

肉體懲罰在新加坡很常見。16歲至50歲、健康狀況許可的男性皆可因多種罪行處以鞭刑。此刑罰在國際法上已構成酷刑。 

性取向與性別認同 

8月21日,總理李顯龍宣布新加坡政府將廢除禁止男性間性關係的《刑事法第377A條》。宣布的同時,他表示政府也將提出憲法修正案,以防現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定義在未來受到法庭挑戰。新加坡沒有保障人民免於因性取向或性別認同受歧視的法律。LGBT團體不能註冊、無法合法運作。 

5月,議會通過《領養兒童法案》,規定只有婚姻為新加坡承認的伴侶才可領養孩童,排除了同性伴侶的領養資格。社會和家庭發展部部長在議會重申,出於公共政策考量,新加坡政府「不支持同性伴侶組成家庭單位」。 

移工與勞動剝削 

外籍移住勞工的勞工權利飽受侵犯和剝削,包括向仲介業者欠下巨額債務、工資遭拖欠、行動受限制、護照被沒收,有時還遭受身體暴力和性暴力。受僱為家事勞工的外籍婦女特別容易受到暴力侵害。 

移住勞工的工作許可證與特定雇主綁定,這使得勞工極易遭受恐嚇和剝削。外籍家事勞工受《外國勞工雇傭法令》而非《雇傭法》的保護,因此未能享有每日工時限制、病假和年假等多項重要勞工保障。 

新加坡的許多移住勞工住在擁擠的宿舍里。根據2020年6月開始實施直至2022年6月都還生效的規定,移住勞工需要從雇主取得「出入通行證」才能離開宿舍。現在他們仍需申請「參觀許可」才能在周日或公共假日前往新加坡的四個熱門景點。 

6月,新加坡人力部拒絕為在新加坡工作了19年的扎基爾・霍索因恩・科坎(Zakir Hossain Khokan)續簽工作證,稱他從2021年10月開始在臉書上發布關於移工待遇的帖子「虛假不實」,而且他「居留過久,不再為當局所樂見」。 

主要國際行動者 

新加坡是國際商業的區域樞紐,與中國和美國都保持著良好的政治和經濟關係,美國且視新加坡為重要安全盟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