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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表决通过禁止核武器条约,纽约,7月7日。   © 2017 邦妮・达契提/人权观察

历史揭开了新页,2017年《禁止核武器条约》于周五获联合国122个成员国支持通过。

该条约制定过程发轫于2013年的挪威奥斯陆,旨在解决核武器使用与试验导致的人道祸患。从原子弹在广岛和长崎夺走成千上万人生命开始,长达70多年的反核武运动终于开花结果。

该条约具有里程碑意义,部分原因是它确保所有大规模毁灭性武器都纳入禁止之列,补足了禁止化学武器和禁止生物武器等公约的缺憾。

此外,该条约既萌生于、又推进了人道主义裁军法(humanitarian disarmament law)的发展,后者著例包括2008年集束弹药公约和1997年禁止地雷条约。“人道主义裁军”寻求强化国际人道主义法,以保障平民免遭可致不可接受之伤害的武器攻击,包括在人口稠密地区必然造成无区别伤亡的武器。

为避免导致更多伤害,新条约概括禁止涉及核武器的一切使用、生产、储存、移转和其他活动,并要求各缔约国解决核武器使用及试验的后果──尤其是援助受害者和补救环境污染。

近期协商获得成功,是许多国家、联合国机构、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和国际废除核武器运动(International Campaign to Abolish Nuclear Weapons)同心协力的成果。

经过表决,出席协商会议的国家以压倒性多数支持该条约。只有提案表决的荷兰投下反对票,新加坡投下唯一的弃权票。

尽管已拥有核武器的国家都没有参与审议和表决,但该公约仍将带来深远影响。它提供了一个框架,对于不人道、必然无区分且导致不可接受之伤害的武器应加以消灭。同时,它也再次重申一个原则,即裁军法应以终结人类因前述武器所遭受的苦难为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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