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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布尔)- 国际组织人权观察今天发表新报告,并在报告中指出,大约400名阿富汗妇女和少女被以所谓“道德罪”(moral crimes)判处有期徒刑,阿富汗政府应当将她们释放。美国及其他捐助国应施压阿富汗总统哈米德·卡尔扎伊(Hamid Karzai)政府,要求其释放实为犯罪受害者而不是罪犯的女性,因为她们是被不正当关押。

这份长达120页的报告《“我不得不逃跑”:因“道德罪”而入狱的阿富汗妇女与少女》(“‘I Had to Run Away’: Women and Girls Imprisoned for ‘Moral Crimes’ in Afghanistan”),取材自人权观察在三处监狱和三间未成年人拘留所,与58名被控犯有“道德罪”的妇女与少女进行的面谈。在阿富汗,几乎所有被关押的少女,以及大约一半正在服刑的妇女,被控犯有“道德罪”。这些罪行往往是因为当地女性被违法地强迫成婚或遭到家庭暴力而出逃。另外,一些妇女与少女遭到强奸或被迫卖淫后,被控犯有婚外性行为(zina)。

人权观察执行主任肯尼思•罗斯(Kenneth Roth)说:“塔利班被推翻已经10年了,但妇女和少女仍然会因为逃离家庭暴力或强迫婚姻而被被判入狱,这令人震惊。谁也不应该因为逃离危险处境而被关起来,即便逃离的是自己的家。卡尔扎伊总统和阿富汗盟国应当果断采取行动,制止这种侵权性和歧视性的做法。”

2001年,塔利班政权被推翻,妇女权利有望进入美好的新时代。女性受教育、孕产妇死亡率、妇女就业以及妇女在公共生活和治理国家的角色,均出现重大改善。国际社会正要大量减少提供给阿富汗的援助,但女性仍因“道德罪”入狱之现象,标志阿富汗女性处境仍为严峻,前途堪忧,而这仅是种种迹象之一。

与人权观察进行面谈的少女,多数是因逃离强迫婚姻而被逮捕,还有许多妇女是因逃避丈夫及亲属虐待而被羁押。其中一些妇女急需帮助才去报警,不料反遭拘捕。

根据阿富汗刑法,“出逃”或擅自离家出逃不是犯罪行为,但阿富汗最高法院指示法官将离家出逃的妇女及少女当成罪犯。在阿富汗法律下,“婚外性行为”构成犯罪行为,罪犯可被判高达15年有期徒刑。

在面谈中,妇女及少女向人权观察研究员叙述被虐待的经历,其中包括强迫成婚、强迫未成年结婚、殴打、刀刺、火烧、强奸、强迫卖淫、绑架和收到死亡威胁等等。几乎所有案子都未经调查,遑论施暴者被起诉或惩处。

一名19岁的少妇Parwana S.(化名)告诉人权观察,因被丈夫和婆婆虐打而逃离,后被判犯有“出逃罪”。她说:“我会尽量独立,和他离婚。我恨死‘丈夫’这个字眼。就是因为我丈夫,肝脏才会完全变黑…早知道会坐牢,早知今日,我当初就干脆跳河自杀。”

人权观察指出,被控犯“道德罪”的妇女及少女在司法系统的每一阶段,均面临不利情况。警方单凭她们丈夫或亲属的投诉进行逮捕。即便能证明她们确实如其所言,是无辜的,检察官也会无视这些证据。法官经常仅靠‘招供书’即予以定罪;所谓的‘招供书’往往是在律师不在场的情况下,递交给不识字甚至不会写字的妇女“签字”,当局也不会将内容念给她们听。被判刑后,她们经常面临很长的刑期,有时甚至被判长达10年以上的徒刑。

阿富汗2009年立下的《消除对妇女暴力侵害法律》(Law on the Elimination of Violence Against Women)规定,暴力对待妇女是刑事犯罪。人权观察指出,尽管如此,警方、检察官及法官经常不顾妇女被虐待的证据,反而尽力将之以“道德罪”判刑。

 “法院以莫须有罪名判妇女入狱,却让真正的罪犯——施暴者——逍遥法外,”罗斯说。“法律规定暴力对待妇女是刑事犯罪,但是即使检查官得知妇女遭受了可怕的虐待,他们也只是耸耸肩膀罢了。”
 
人权观察表示,滥用“道德罪”起诉妇女,不仅对约400名因此服刑或审前被羁押的妇女及少女具有重大影响,也具更广大的意义,因为每当一名妇女或少女因强迫婚姻或家庭暴力出逃却最终被判入狱,这无疑向其他遭受虐待的妇女和少女发出明确信息:向政府求救带来的只是惩罚,不是救援。

人权观察表示,过时的离婚法律加剧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困境,因为男方只需宣布要离婚即行,而女方想要离婚难度却非常高。2007年,阿富汗政府根据《关于妇女的国家行动计划》(National Action Plan for Women)承诺改革这些法规,一组专家委员会还草拟新的《家庭法律》(Family Law)以改善妇女权利。然而政府自2010年未采取任何行动以便通过此项新法律草案。

 “阿富汗早就应该履行承诺,全面改革法律,阻止阿富汗妇女受到二等公民待遇,”罗斯说。“这些法律法规剥夺妇女离婚的权利,迫使她们生活在虐待下,不仅是过时而且非常残酷。”

阿富汗保留歧视性法律,并未解决违反正当程序及公平审判行为的问题,是违反国际人权法的义务。联合国专家机构及联合国特别报告员已呼吁阿富汗废除有关“道德罪”的法律法规。暴力侵害妇女问题特别报告员曾呼吁阿富汗“废除歧视妇女及女孩的法律法规,这些导致她们被监禁和遭受残忍、不人道、有辱人格的惩罚;包括与‘婚外性行为’有关的的法律。”联合国的儿童权利委员会曾敦促阿富汗“使‘道德罪’非刑罪化,并释放因该‘罪名’而被拘留的儿童。”

 “阿富汗政府和国际伙伴应当迅速采取行动,维护妇女权利,确保局势没有倒退,”罗斯说。“卡尔扎伊总统、美国等等早在十年前对阿富汗女性大胆承诺会结束“道德罪”判刑的做法,他们应当履行承诺,实际实行支持妇女权利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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