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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

2025年度事件

(From left to right): Trinh Ba Phuong, Trịnh Ba Tu and Can Thi Theu, Huynh Ngoc Tuan. 

© Private

越南当局严厉限制言论、结社、和平集会、迁徙和宗教自由权,并禁止成立人权组织和自主工会、媒体和政党。司法权受到共产党掌控,法院经常剥夺被告的各种正当程序权利。公安人员监控互联网活动,逮捕他们认为危害一党专政的批评者。

 

2025年, 越南共产党领导层实施政府机构重组,进一步提升原已大权在握的公安部,即越南政府严厉镇压异议人士的主要机构。

欧洲联盟虽对越南镇压行为表示关切,获人权团体通报部分人权侵犯直接涉及欧盟与越南贸易协定,但仍试图提升与越南的双边伙伴关系。美国、欧盟和澳洲先后在1月7月8月与越南举行双边人权对话,但越南并未公开承诺为改善人权纪录设定任何可衡量基准。

7月,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对越南进行《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定期审查期间,越南几乎毫不理会该委员会就言论、宗教自由和其他权利提出的一切质疑。 10月,越南经过同额选举当选连任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任期自2026年至2028年。

政治犯和在押人士

 

受党控制的法院持续以“反国家宣传罪”(刑法第117条)和“危害国家利益罪”(第331条)等捏造罪名将倡导网络言论自由人士和公民社会行动者判处重刑。 2025年,越南关押超过160名政治犯,逮捕至少40名批评政府人士。 9月,法院根据政治犯郑伯方(Trinh Ba Phuong,早前被判刑十年并正在服刑)批评政府的言论将他定罪,加判11年徒刑。 10月,警方根据前政治犯黄玉俊(Huynh Ngoc Tuan)在社交媒体发表的政论文章将他逮捕。

越南政府加强滥用331条,针对在社交媒体上公开倡导宗教自由、土地权利、原住民族权利以及揭发政府或政党贪腐等各种议题的人士进行打压。在2018年至2025年2月期间,法院引用331条将至少124人判处重刑,较前一个六年期间显著增加。 2025年,法院引用331条判刑至少32人, 包括网志作者张辉山(Truong Huy San)和著名律师陈廷展(Tran Dinh Trien)。

9月,政治犯王文塔(Vuong Van Tha)在不明情况下死于狱中,他因批评当局被判刑12年。

10月,越南政府主办《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签署仪式,这部公约要求各国政府建立广泛监控的权力,并有可能扩大跨境数据存取从而便利跨国镇压。

结社与集会自由

 

在法律和实务上,越南政府不允许独立工会代表工人:越南工会法只允许政府控制的“工会”。

越南政府尚未履行承诺,批准国际劳工组织第87号公约,即《结社自由和保护组织权利公约》。尽管越南政府宣称越南劳动总联合会是由企业工会组成的“劳工联盟”,但该会既非独立自主,也不是由工会组成:该会领导层均为越南政府或党所指派。

2024年新修正的工会法已于2025年生效实施。尽管该法稍有进步,例如允许外籍劳工参加企业工会,但外籍劳工仍无法担任工会领导职务。修正后的新法并未纳入实质改革,为真正独立自主的工会铺路。

在《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审查期间,越南宣称国内有“超过7万个民间结社,其中许多在全国范围运作”,却未提到所有团体无一独立自主。

公平审判权

 

越南当局对刑事案件采取双重标准,当案件涉及政治反对派或当局欲向大众传达某种讯息时,即采用不同规则和处理方式。在政治案件中,越南政府会采取与一般刑案不同的做法,包括剥夺被告咨询律师的权利长达数月、禁止家属探视、阻止亲友和维权人士旁听庭审。

在非政治案件中,若当局希望向当地社群传达某种讯息,检察官和法院会安排公开审判,对被告(间接包括其家属)进行点名羞辱,对公众进行“教育”。这种所谓的“流动法庭”是利用体育场、社区公共空间、中小学校、大学校园或政府设施等公共场所搭建临时法庭,当堂审判犯罪嫌疑人。几乎所有案件,法院在公开审判上演之前已判定被告有罪。 2025年,越南全国各地共举行数十场流动审判。

在这两类案件中,警方、检察官和法院皆不遵守对被告无罪推定的原则。

迁徙自由

越南当局有计画剥夺维权人士、网志作者、异议人士及其家属赴国内和国外旅行的权利,并经常在越南政府认为政治敏感的活动期间对维权人士实施软禁

1月,警方阻止三名宗教维权人士阮春梅(Nguyen Xuan Mai)、阮玉典(Nguyen Ngoc Dien)和释一福(Thich Nhat Phuoc)从越南出境前往美国参加国际宗教自由峰会。

6月和8月,警方以“安全”为由禁止黄仲孝(Huynh Trong Hieu)离开越南。黄仲孝的父亲黄玉俊(Huynh Ngoc Tuan)、姊姊黄淑维(Huynh Thuc Vy)均为前政治犯。

3月和6月,安江省地方当局封堵道路并软禁多名和好佛教信徒,以阻止他们举办宗教仪式。

7月,国安特工阻止高台教维权人士许飞(Hua Phi)到胡志明市与美国外交官会面。

8月,地方当局封堵道路,阻止土地维权人士郑伯谦(Trinh Ba Khiem)离开自宅。

宗教与信仰自由

越南政府藉由立法、强制登记和监控等方式限制宗教活动。宗教团体必须获得越南政府批准注册,并由政府控制的管理委员监督运作。未经政府认可的宗教团体被称为“邪教”。 

越南警方监视、骚扰、有时并以暴力镇压不加入政府掌控机构的宗教团体。独立宗教团体的信徒饱受恐吓、侵入式监控、公开指责、强迫放弃信仰,以及审前羁押、审讯、酷刑和监禁。

3月和5月,嘉莱省和得乐省法院依刑法第116条“破坏民族大团结”罪名,将高地民族运动者Ro Cham Grong、Y Po Mlo和Y Thinh Nie判处七年至九年徒刑。 7月,安江省法院将17岁少年胡仲福(Ho Trong Phuc)判刑1年, 因为他参与独立的和好佛教团体以及在社交媒体转发批评共产党的新闻。

2025年度报告中,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建议将越南列入“特别关注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