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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2016年3月17日)-人权观察今天表示,中国在2015年起诉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数量倍增,反映该国政府加大力度压制和平异见。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3月13日在全国人大做年度报告时,发布了前述数据。据中国国内和国际组织调查,这些案件的被告有很多只因和平批评官员或政府政策而遭检控。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院长,周强,在2016年3月13日北京全国人大(NPC)会议期间鞠躬致意。 © 2016 路透社

“中国去年加倍起诉国安和恐怖主义案件,原因与其说是国家安全遭受威胁,不如说是政府打压和平异见人士,”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当局更为频繁地利用这类罪名起诉和平异见与合法活动,对于何谓是国家的威胁经常含糊其词。深受政治干预的司法体系则使这类案件实际上不容被质疑。”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时宣布,2015年中国各级法院判处危害国家安全和暴力恐怖罪犯共计1,419人──较2014年定罪的712人高出近一倍。周强并未解释2015年案件增加的原因,但表示各级法院对于“分裂国家”或恐怖活动的打击力度有所加大。

当局正以“颠覆国家政权”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危害国家安全罪名指控至少12名人权律师与维权人士,他们在2015年7月的全国性打压中陆续被捕。其中数人,包括律师王宇和律师助理赵威,任职于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该所被官媒描述成“犯罪团伙”,专门接办“敏感案件”,并且“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以报导中共高层政治闻名的资深记者高瑜,4月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刑。6月,律师唐荆陵、作家袁新亭和教师王清营等三名维权人士出庭受审,他们因为散发并与他人讨论非暴力终结独裁政权的书籍而被控“煽动颠覆罪”。

根据最高法报告,中国的刑事案件定罪率仍超过百分之99,在2015年受审的逾120万人中,只有1,039人获判无罪。国家安全和暴力恐怖案件的辩护,在中国法庭尤其困难。涉国安犯罪的在押嫌疑人通常被单独隔离监禁长达数月,不能会见自己选择的律师,并在出庭时被迫接受政府指派的律师辩护。辩方证人很少获准出庭作证。国营媒体在法院审理前播出政治案件在押人员认罪录像的情形日益常见。

“中国去年加倍起诉国安和恐怖主义案件,原因与其说是国家安全遭受威胁,不如说是政府打压和平异见人士”
索菲・理查森

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

全国人大开会期间,中国首席大检察官曹建明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指出,将把“坚决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做为工作重心之一。曹建明重视“敌对势力渗透破坏”的提法,符合国家主席习近平所强调的严守正确思想路线,以及高层官员长久以来将批评言论与行动归咎于境外势力的成见。人权观察表示,曹建明的说法令人担心,凡是由境外获取资金或与境外组织保持联系的国内公民社会团体,将可能面临当局新一波的骚扰和威胁。

瑞典人权工作者彼得・达林(Peter Dahlin)曾与中国人权律师王全璋共同创办旨在推广法律知识与人权意识的非营利组织,他在2016年1月被捕,并且在电视上承认曾经协助法律行动筹款。当局指控该组织收受境外资金培训多名“代理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达林已被逐出中国,但2015年7月被控国安罪名羁押至今的王全璋仍遭警方关押。

根据7月通过的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的定义包括“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以及维护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等广泛事项。这些笼统、概括的条款与国际法背道而驰,后者要求对国家安全可能受到的具体威胁做严格定义。

模糊的国家安全概念也出现在其他法律中。全国人大在2016年3月9日审议过的慈善法草案规定,慈善组织不得实施或资助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或公共利益的活动。

人权观察敦促中国政府立即检讨2015年所有以国安或相关罪名起诉的案件,赦免并释放所有因行使言论、结社与集会自由权而被起诉或判刑的人员。中国政府应尽速按照国际法重新界定国家安全与恐怖主义,并据以修改所有相关法律。

“由新发布的数据可清楚看出打压之深,”理查森说。“利用笼统的国家安全罪名囚禁和平异见人士,这种趋势令人忧虑,而且有辱基本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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