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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逐漸暖化的星球重新思考庇護

© 2020 Brian Stauffer for Human Rights Watch

泰提歐塔(Teitiota)一家人來自一座幾乎沒人聽說過的太平洋小島,無意間成為了擴大庇護概念的推手。

2015年,新西蘭拒絕這個家庭申請庇護並將他們遣返,不顧這家人父母的申訴——吉里巴斯共和國塔拉瓦(Tarawa)環礁的糧食歉收、椰子樹折損、人口過多、疾病與海平面上升引發的衝突,已經危及家中三個孩子的健康與身心健全。

新西蘭最高法院當時裁決,這個家庭不符合1951年《難民公約》「有正當理由畏懼受到迫害」的標準。

2020年1月7日,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專責監督各國政府遵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專家機構——駁回了這一家人的主張,即紐西蘭的遣返決定侵犯他們的生命權。委員會雖然同意海平面上升可能導致吉里巴斯不適人居,但表示吉里巴斯政府當時所採取的因應措施是適當的。

不過委員會也強調,對於《難民公約》的不推回(non-refoulement)原則——禁止將人送回其生命或自由面臨威脅的地方——需要擴大理解。若缺乏國內或國際作為,委員會說,海平面上升和氣候變遷的其他效應可能造成人們的生命權遭到剥奪,進而觸發不推回原則。

「根據公約第6條[生命權保障]而來的不得引渡、遣返或移交的義務,範圍可能比國際難民法上的不推回原則更廣泛,」委員會重申,「因為它可能還要求保護未達難民資格的外國人。」

時間已日漸緊迫。

氣溫升高的嚴峻事實將導致人類在未來幾十年大規模遷徙,我們必須重新檢討有關跨國移民的過時法律、政策和態度。

在「溫和未來情境」下,假設現有溫室氣體排放和全球暖化能減少百分之2,科學家預期海平面上升將在未來30年迫使約1.5億人永久生活在高潮線以下。若排放量居高不下、全球平均溫度升高超過2度,科學家預測極地冰帽將加速融化,可能在21世紀中葉導致3億人流離失所。

雖然海平面上升預期在亞太地區特別嚴重,但氣溫升高也對乍得埃塞俄比亞南蘇丹津巴布韋等內陸國家構成重大威脅。2020年,西印度洋偶極(或印度洋聖嬰現象)——海面溫度波動導致極端天氣事件和旱澇交替——造成平時乾旱的非洲之角大量降雨,導致肯尼亞出現70年來最慘重的沙漠蝗蟲災害,使整個東部非洲和非洲之角都陷入嚴峻的糧食不安全。洪水、乾旱、饑饉和疾病不僅造成耕地流失,而且助長武裝衝突、司法失靈與壓迫引起的掠奪行為。

非洲、拉美和歐洲的區域法律文書已經在二次戰後的難民定義上有所擴展,不推回原則也已被納入《反酷刑公約》和其他人權條約。

但全球保護的基礎仍相當狹隘。而且,一些有影響力的國家近年來刻意對庇護資格的基礎作更為限縮的解釋。例如,美國總統特朗普的政府在2020年提出新規定,企圖排除性別作為特殊社會群體成員保護的可受理基礎。

但氣候變遷的作用顯示,必須擴大國際保護的概念。比起因為個人的身分或信仰而受到的迫害,難道氣候變遷導致被淹沒或挨餓的危險不是一種需要保護的威脅嗎?無論苦難是否出於人類意圖,對生命與肢體的傷害可能同樣嚴重。

不論環境災難是流離失所的直接原因,或是結合暴力、不平等和貧窮的加重因素,全世界已有數百萬人在國內流徙,或因家鄉難以生存而到鄰國尋求庇護。

一個切合實際且能回應問題的全球庇護法律保護框架,不但要保護個人不因遣返而受到迫害、酷刑或虐待,也應承認有必要保護人們免因遣返而面臨嚴重的生命或身體健全的危險,不論是來自具體的暴力威脅或其他無法在國內獲得有效救濟的異常情況。這些情況包括自然的或人為的災害,也包括氣候變遷的效應。

絕大多數因氣候而遷徙的人會設法留在自己國內,不需要新的法律標準加以保護。但對於面臨重大國內威脅而救濟無門的人,現有的難民和人權保護法律框架有必要予以擴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