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实施所谓的“改革开放”已四十年,中国当局却日益不能容忍国内的反对意见和政治参与。
然而,中国境外人士似乎尚未察觉,随著北京的势力高涨,他们的人权也逐渐受到威胁。
从1990年代到2000年代,中国的主要目标是避免在联合国主要会议上受到批评。但近年来,北京开始对首要国际人权机构施展影响力,推动它自己的标準和政策。此举已导致目前仅有的全球问责与司法机制遭到削弱。
若任北京得逞,将来无法透过联合国机制伸张正义的恐怕不只是14亿中国人,而是全世界所有人。
2017年,我们揭露北京试图使联合国人权专家与工作人员噤声、阻止中国批评政府人士参与联合国审议并且玩弄规则程序以确保较有利中国的观点,造成联合国审查力道弱化──不只对中国,也包括其他侵权国家。
2018年为中国的战略提供了完美实例。2018年3月,中国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出一项决议案,题为“在人权领域促进互惠共赢”。
看起来很无害,对吗?然而,该决议企图取消对具体侵犯人权行为追究责任的概念,改以“对话”代替。它没有具体说明,当侵权国家拒绝与联合国专家合作、对人权护卫者进行报复或积极拒绝人权原则时,应该采取何种行动。甚至也没说明,当重大人权侵犯无法透过“对话”与“合作”解决时,人权理事会本身可以发挥什麽作用。然而,该决议竟获压倒性多数通过,实在令人扼腕。
倘若这种观点在人权理事会成为通行规範和实际运作原则,世界各地国家暴行的受害者,不管在缅甸、南苏丹、叙利亚或也门,都几乎不可能再让侵权政府负起责任。到时候,他们将只能靠边站,寄望暴虐政府自己停手或通过“对话”、“合作”解决事端。
如果还有乐观馀地,就是中国在各种国际机构中崛起的态势已经招致国际关切,例如中国不尊重世界贸易组织裁决所引起的失望,以及2018年10月国际刑警组织主席孟宏伟的惊人失踪。今年8月中国接受联合国条约机构审查时,北京对新疆穆斯林的惨酷虐待引起媒体大幅报导;11月再度接受联合国审议时,也有数十国政府批评新疆和其他侵犯人权议题,从死刑到迫害和平异议人士不一而足。
中国在2018年3月通过的决议案是北京的胜利,也是所有关注中国境内外人权侵害人士的挫败。摆在各国政府面前的挑战是,如何巩固所有人赖以保障人权的各种全球机构——趁它们还有这种能力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