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泰國在軍事統治結束後試圖提升民主治理,但因政局動盪進展受挫。面對以往與現今的人權侵害問題,總理阿努廷(Anutin Charnvirakul)領導的新政府幾無作為。
政治不穩定與重選
8月29日,憲法法院以違反道德規範為由將總理佩通坦(Paetongtarn Shinawatra)解職。此前一段外洩的通話錄音顯示,她疑似在泰柬邊境緊張期間低頭討好柬埔寨參議院議長洪森。
由保皇派泰自豪黨黨魁阿努廷擔任總理的新政府於9月執政。儘管泰國政府保證將致力於促進及保障所有人的人權,但幾乎沒有採取任何行動終止鎮壓,也未改善對基本自由的尊重。
對言論自由與和平集會的限制
在泰國,批評言論和異議仍然受到限制。自2014年軍變以來,至少有1,986人因行使言論自由與和平集會權而遭起訴,其中至少284人被控以冒犯君主罪(lese majesté)。
發表批評或冒犯君主的言論也是《電腦犯罪法》第14條中嚴重的刑事罪行。泰國當局還以煽動叛亂罪起訴逾150名民主活動家和異議人士。
總理阿努廷反對修正刑法第112條(冒犯君主罪)的主張,包括在野黨的提案和公民社會團體的呼籲。7月,國會否決旨在赦免被控冒犯君主罪者的人民特赦法案。
4月8日,著名泰國研究學者保羅・錢伯斯(Paul Chambers)因一場提及王室與軍方的學術講座,遭控冒犯君主與電腦犯罪,並拘留一天。泰國當局撤銷錢伯斯的簽證,使他被那黎宣大學(Naresuan University)解聘,錢伯斯隨後離境。
知名人權律師阿農(Arnon Nampa)因發表改革君主制的演講及網絡評論遭到14項誹謗君主罪指控。他的保釋聲請均遭駁回。2024年8月,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呼籲立即釋放阿農。
9月5日,泰國上訴法庭以「對皇后妨害其自由」的罪名判處著名民主運動人士艾格猜(Aekachai Hongkangwan)逾21年的刑期,事由為他曾於2020年10月參與民主集會。
截至發稿時,至少1,469名據報參與2020年民主集會人士仍因違反依《緊急法規》實施的防疫措施而被控告,儘管該法規已於2022年10月解除。
8月,曼谷藝術文化中心在中國駐曼谷大使館施壓下撤下數件作品。作品內容涉及中國政府當局消滅香港自由以及迫害維吾爾族與藏族。
強迫失蹤與酷刑
泰國是禁止酷刑和強迫失蹤國際公約的締約國。
眾多指控指出,泰國政府於南部邊境各省平叛期間,警察和軍事人員對被拘留的馬來族穆斯林施加酷刑,但這些案件至今未獲處理。根據可信報告,酷刑被用來懲罰徵召入伍的士兵。5月27日,羅勇府貪腐瀆職刑事法庭就二等兵沃拉巴特(Worapratch Phadmasakul)的死亡案判定兩名教育班長有罪,分別處以15 和20年的徒刑;11名較早入伍的士兵因協助犯罪判刑10年。這是泰國自《防治酷刑及強迫失蹤法》於2023年2月生效以來首次定罪。
所有的強迫失蹤案件都仍懸而未決,包括泰國近年以跨國鎮壓手段在鄰國綁架的9名泰國流亡異議人士。
人權捍衛者
泰國政府未能履行義務,確保人權捍衛者能夠在安全和有利的環境中工作;人權捍衛者和其他公民社會行動者屢遭致命襲擊和強迫失踪。掩蓋真相的作為使得正義難以伸張,就連眾所矚目的案件也不例外,如拉祜族維權人士猜也賁(Chaiyaphum Pasae)、克倫族活動家普拉吉(Porlajee Rakchongchareon)和穆斯林律師宋猜(Somchai Neelapaijit)等案。
泰國當局未能保護行動者和吹哨人免於遭受國家機構和私人企業的報復性追訴。儘管一些改革政策於6月頒布,意在遏止針對揭發貪腐者的報復性法律手段,但泰國尚未廢除刑事毀謗罪,對於策略性訴訟被用來壓制公眾批評言論,也仍需提出周全方案。
9月10日,暖武里府檢察官以刑事誹謗罪起訴著名環境人士維通(Witoon Lianchamroon)和生物泰基金會(BioThai Foundation)。訴訟由正大集團(Charoen Pokphand Foods)提出,源於一場2024年舉行的學術研討會,會中發言指稱該集團的養魚場造成外來入侵魚種黑頦帚齒非鯽(Blackchin Tilapia)擴散,對環境造成破壞。
11月11日,聯合國人權專家對前國家人權特使安卡娜(Angkhana Neelapaijit)議員及人權觀察顧問蘇奈(Sunai Phasuk)遭受恐嚇的報導表示關切。兩人論及泰國在泰柬邊境衝突中可能觸犯國際人道法,因而成為死亡威脅及網絡攻擊的對象。
國家侵犯人權缺乏問責
2020-2023期間防暴警察濫施暴行、濫用武力驅散民主集會,相關刑事和民事案件進展甚微。
泰國當局仍未對2010年的政治對抗中被控以濫殺及傷害「紅衫軍」抗議者與其他民眾的士兵作出起訴。時任總理阿披實(Abhisit Vejjajiva)政權的軍方人員及官員至今無一人被起訴。
佩通坦與阿努廷政府均未能對2003年總理他信發動「反毒戰爭」期間逾2,800宗殺人事件展開偵辦。
南部邊境各省的暴力與人權侵害
自2004年1月以來,泰國北大年府、惹拉府、那拉提瓦府和宋卡府的武裝衝突已造成7千多人死亡。雖然主張分離主義的國民革命陣線(Barisan Revolusi Nasional,國陣)叛亂分子於5月誓言遵守國際人權與人道法,平民仍然經常被襲擊。6月,泰國當局阻截叛亂分子在普吉府及甲米府觀光熱點計劃發動的連環炸彈襲擊。
泰國尚未簽署《安全學校宣言》,而國陣持續徵召兒童參加叛亂活動。
泰柬邊境衝突
7月24日至28日,泰國和柬埔寨邊境發生衝突,造成兒童在內的平民傷亡,醫療設施、宗教場所和文化遺址慘遭破壞。泰國指控柬埔寨實施侵略行為,使用如殺傷性地雷和多管火箭炮的爆炸性武器發動無差別攻擊。柬埔寨則聲稱,泰國的空襲和砲擊毀損了柬埔寨境內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定的世界遺產柏威夏寺,並指控泰國使用國際禁用的集束彈藥。
爭議邊界上發生的一連串地雷事件將泰國士兵嚴重炸傷。泰國指控柬埔寨埋設新地雷,但柬埔寨否認。兩國皆批准1997年《禁止地雷條約》,該約全面禁止生產、轉讓、儲存和使用殺傷人員地雷。
難民、尋求庇護者和移工
泰國並非1951年《難民公約》及其1967年公約議定書的締約國。在泰國當局眼中,難民和庇護尋求者等同非正規移民,包括逾4百萬名因戰亂與壓迫逃離緬甸的人士,皆易於遭受騷擾、敲詐、逮捕及驅逐出境。大多數緬甸國民只能以移駐勞工身份合法居留,但泰國政府近期為部分難民提供的保護措施卻將具移工資格者排除在外。
2月27日,40名維吾爾男子被佩通坦政府送返中國,面臨酷刑、任意拘留和長期監禁。聯合國機構、各國政府和人權團體同聲譴責此一強制遣返。3月14日,美國國務卿盧比奧宣布,將對負責或同謀強行遣送40名維吾爾人返回中國的泰國官員實施簽證限制。
在柬埔寨前反對派議員林金亞(Lim Kinya)於1月7日在曼谷被殺害後, 多名客居泰國的批評柬埔寨政府人士表示,泰國已無安全可言。
美國於7月31日削減援助經費,導致已在泰國邊境難民營居住達40年的10萬多名緬甸難民無法取得基本食糧與醫療服務,面臨嚴峻危機。
8月26日,佩通坦政府批准允許緬甸難民合法就業的措施,邁出人權進展的一步。新政策於10月1日生效,難民將可申請離營證及獲得效期最長一年的工作許可。
泰國當局拒絕依據國家篩查機制審核老撾人、苗族人、維吾爾人、羅興亞人和北韓人的難民身份。
數百名包括孩童在內的羅興亞人被無限期拘留,困於泰國各地環境惡劣的移民看守所。
泰柬邊境衝突爆發後,數十萬柬埔寨勞工因擔憂遭受不當對待和移民突擊檢查離開泰國。數十名柬埔寨男子因間諜罪被捕。極端民族主義團體在社交媒體散播仇恨言論,並針對柬埔寨移工加以騷擾與傷害。
泰國《勞動關係法》規定,任何國籍的移駐勞工都不得組織和建立工會,也不得擔任政府承認的工會領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