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政府以極端形式的壓力脅迫藏人遷離長久居住的村莊。
- 中國官員刻意誤導,稱遷移可改善就業機會、提高收入。
- 中國政府應暫停西藏遷移安置計劃,遵循有關遷居與強迫遷離的中國法律、標準及國際法。
(台北)-人權觀察在今天發表的報告中指出,中國政府官員正在有計劃地利用極端形式的壓力脅迫藏族農牧民遷離其長久居住的村莊。自2016年起,西藏自治區有500個村莊、逾14萬居民已經或正在被官員遷移到新的地點,距離通常在數百公里之外。
這份71頁的報告,《「教育群眾改變思維」:中國政府脅迫西藏農牧民搬遷》,詳細說明西藏「整村遷移」項目構成違反國際法的強迫遷離。官員刻意誤導民眾,稱搬遷有助「改善人民生計」和「保護生態環境」。為了不讓遷離民眾返回原來住所,政府通常要求他們在搬遷一年內把舊家拆除。
「中國政府聲稱西藏農牧民是自願搬遷,但官方媒體報導與這種說詞互相矛盾,」人權觀察中國部代理主任王松蓮說。「相關報導表明,當整個村子被列為搬遷目標,居民實際上不可能拒絕遷離而不承受嚴重後果。」
本報告參考了中國官方媒體在2016年至2023年間發表的1000多篇文章。報告包含三個案例研究,包含影片片段,詳細說明中國官員為獲得居民「同意」搬遷村莊所使用的論點和方法。
中國政府的西藏政策規定,每個搬遷村都必須得到所有家戶同意。人權觀察發現多件案例,預定搬遷村莊的藏族居民起初猶豫不決。在其中一例,那曲市某村262戶人家中,有200戶起初不願搬遷到近1000公里外的地方。政府聲稱,最終所有居民都同意自願搬遷。
中國官員將其獲得全村同意歸功於由官員進行的「宣傳工作」和「挨家挨戶做思想工作」,這通常意謂侵入式的家庭訪問。在某些案例,為力爭村民「同意」,入戶訪問的官員級別逐次提高。在某些案例,官員還向村民表示,若不搬家,他們家裡的基本服務將被切斷。
官員公開威脅對搬遷表示異議的村民,指責他們「散佈謠言」,並指示官員「迅速堅決」打擊這種行為,暗示可動用行政和刑事處罰。此外,官員要求每個搬遷村必須做出全村一致的決定,不許個別居民選擇退出,從而對村民造成額外的同儕壓力而被迫低頭。
除整村搬遷項目外,西藏官員還採用「分散搬遷」的安置方式。這種方式通常用來把官方認定的貧困戶搬遷到他們認為更易於增加收入的地點。2016年至2020年期間,中國政府根據這種計劃在全國各藏區搬遷了56.7萬人。
雖然被選中參加分散搬遷項目的村民可能會拒絕參加,但官方媒體文章顯示,官員通常會向他們保證,搬遷將帶來更好的就業前景和更高的收入。然而,中國官方機構研究人員在西藏所做的調研顯示,大多數搬遷者被遷移到城鎮周邊,他們的農牧技能在這些地方完全用不上,使他們無法獲得可持續的就業機會。
人權觀察表示,儘管這種大規模居民遷移在中國其他農村地區也很常見,但它可能對西藏社群帶來毀滅性的影響。與中國政府當前將西藏教育、文化和宗教同化於「中華民族」的各項措施合在一起,農牧民社區的遷移將侵蝕或嚴重損害西藏文化與生活方式——尤其西藏大多數搬遷計劃都是將農牧民遷移到他們無法繼續原本生計的地區,使他們不得不轉向非農產業求職而成為僱傭勞動力。
「大規模遷移西藏農牧民,將使西藏文化與生活方式受到嚴重侵蝕,」王松蓮說。「中國政府應該停止在西藏的遷移計劃,直到現行政策措施經獨立專家審查確認符合有關遷居和強迫遷離的中國法律和標準以及國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