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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吉斯斯坦国旗飘扬在首都比什凯克市中心广场,2013年3月11日。 © 2013 Reuters

10月31日,吉尔吉斯斯坦总统恩别科夫(Sooronbay Jeenbekov)为首都比什凯克市一座新建的警察指挥中心揭牌。但这一地方性事件却有其国际人权的面向:该中心将管理一个遍布全市、配备人脸识别技术的摄像头网络。整个系统的供应和经费,至少一部分,是来自一家中国国企。

今年3月,吉尔吉斯斯坦政府与中国的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中电进出口公司)签署协议,安装能够改进“公共与道路安全”的技术设施。但这项交易的内容,以及吉尔吉斯人的脸部影像等个人数据如何收集、存储和调取等问题都不透明。同样不清楚的是,是否存在法律保障措施,防止中电进出口公司提取个资。人权观察曾致函中电进出口公司索取相关信息,但未获答覆。

在公共场所部署人脸识别技术,将使政府可以追踪监视人们的习惯和动态,可能对言论与集会自由造成寒蝉效应。它也可根据歧视性标准来筛选个人,包括民族身份或宗教信仰。在吉尔吉斯斯坦,人脸识别技术的广泛应用并未经过公共谘询,重要信息也没有透明化,令人怀疑该国政府如何或是否计划减低这种技术对个人隐私的潜在威胁。

中国新疆地区的现况应被吉尔吉斯民众视为警讯。若缺乏有效的隐私权或其他保护机制,这种技术恐将助长严重的人权侵犯。在新疆,中国政府就是利用这些先进技术,包括人脸识别、监视摄像头和大数据计划等等,对维吾尔人和其他公民实施监视和追踪。任何人一旦被依照笼统的标准划为“问题人员”,就可能被抓进“政治教育营”,接受政治思想灌输。

吉尔吉斯法律对于隐私权有些保护机制。吉尔吉斯宪法保障隐私权,《生物识别注册法》规定收集数据须经个人同意,《个人信息法》也禁止未经同意收集个人数据。

但这些法律也都为国家安全或执法目的而订有概括豁免条款,而且目前关于人脸识别技术尚未有任何法律规范。与中电进出口公司的交易内容不透明,恐怕会让吉尔吉斯政府有机会以提升安全为藉口,对公民实施大规模监控。

依照国际人权法,吉尔吉斯斯坦有义务确保其政府在收集、保存和使用生物特征数据时做到妥善规管、缩小范围并且符合为达成正当安全目标的必要性和相当性。吉尔吉斯政府应该暂缓启用人脸识别技术,揭露相关交易细节,并且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隐私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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