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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民运人士因和平抗议军事统治,被控煽动叛乱与非法集会。 ©2018 Noppakow Kongsuwan

(纽约)-人权观察今天表示,泰国当局应立即撤销39名维权人士因参与2018年1月27日在曼谷抗议军方统治的和平示威而遭到的刑事控告。一旦定罪,其中七名被控煽动叛乱人士可能被判处最重七年徒刑。

“和平抗议军方统治的示威人士遭到起诉,足见泰国军政府仍然不愿放松高压统治,” 人权观察亚洲区主任布莱德・亚当斯(Brad Adams)说。“军政府对异议人士和批评者的每一次滥诉,都是在自打嘴巴,践踏其恢复泰国民主的承诺。”

1月29日,执政的全国维持和平秩序委员会(维和委)军政府向警方告发七位著名民运人士在曼谷艺文中心户外示威,涉嫌煽动叛乱和违反军政府的公开集会禁令。这七人是:西拉威・色利提哇(Sirawit Seritiwat)、素克里・培安素万(Sukrid Peansuwan)、努塔・马哈塔那(Nutta Mahattana)、奈提威・恰提帕拜索(Netiwit Chotiphatphaisal)、伊卡差.洪刚万(Ekachai Hongkangwan)、阿农・南巴(Arnon Nampa)和兰西曼・罗米(Rangsiman Rome)。他们呼吁军政府取消对基本自由的限制,并按照总理巴育将军(Gen. Prayut Chan-ocha)先前的承诺,在2018年11月前举办大选。

这七位民运人士,以及其他32名示威者,另遭当局指控违反2015年《民众集会法》禁止在皇宫及皇家属地周边150公尺范围内集会的规定──本案涉及斯拉帕顿宫(Sra Prathum Palace)。所有被举报人士都必须在2月2日之前向帕色哇(Pathumwan)警察局报到。

巴育将军和军事执政团的权力一天比一天巩固,泰国人民却为此付出丧失基本人权的代价。
布莱德・亚当斯

亚洲区主任

除了《刑法》第116条煽动叛乱罪的刑责之外,前述七位民运人士若因违反维安委集会禁令被定罪,还可能被判处六个月以下徒刑和1万泰铢(312美元)以下罚金。全部39名《民众集会法》被告都将面临六个月以下徒刑和1万泰铢(312美元)以下罚金。

泰国是《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缔约国。该公约保障持有及表达意见、结社、和平集会自由等权利。2014年5月政变以来,泰国军政府不断骚扰、起诉以演讲、文章、网络帖文和其他形式批评军事统治的人士。凡是五人以上的政治集会均遭军政府禁止,迄今已有数百人因发起或参加这种公开集会而被捕。军政府经常将表达不同政见呼吁回归民主文人统治的人士视为国家安全威胁。自从军方夺权至今,已有至少40人遭当局引用严苛的煽动叛乱罪起诉。

人权观察指出,尽管巴育将军多次公开承诺恢复民主政治、举办大选和实施所谓“国家人权议程”,高压统治仍看不到尽头。

1月,美国欧洲联盟公开敦促巴育将军解除对基本自由的限制、恢复尊重人权并按照承诺于11月举办大选。

“巴育将军和军事执政团的权力一天比一天巩固,泰国人民却为此付出丧失基本人权的代价,” 亚当斯说。“美国、欧盟和其他相关国家须向军政府施压,促其停止镇压、恢复对基本人权的尊重、让泰国回归民主的文人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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