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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代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期间,天安门广场一片红旗飘扬,中国北京,2013年12月5日。   © Kim Kyung Hoon/路透社

(纽约)-人权观察今天表示,中国司法部在至少六个省市向人权律师及其事务所实施业务检查。这种官方审查表面上以“加强”和“规范化”对律所的监督为由,实际上显露出政府自2015年7月起对人权律师的打压恐将持续。

 “虽然中国人权律师对官方骚扰早已司空见惯,但突然大面积的检查行动仍令人对未来发展感到担忧,”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中国当局借此再度向律师界发出警告,政府的大棒随时盯住他们。”

2017年9月起,北京、广东、广西、河南、湖南和云南等地司法厅局,在政府操控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公安机关配合下,对至少七家律师事务所展开所谓“全面考核”或“调研”。检查的具体范围可大可小。一些律师告诉人权观察,有时官员只是上门来“谈话”,了解律所管理、办案数量、案件管理和收费情形。 一名律师表示官员要求检查所有合同和收据。官员向北京一家律所主任表示,他们打算调查该所“律师的网上言论”。广东一家律所有一百名律师,但官员仅对其中三名律师进行检查;在另一家北京律所,官员却要求对全所20名律师进行逐一谈话。

当局过去也曾对这些律师进行检查,特别是在每年5月的律所年度考核之前,但受访律师表示,此次检查并不寻常且“较平时更加严格“。执行检查的官员人数比以前更多,层级也比较高。一名律所主任表示,共有6名官员找他谈话,包括省司法厅的领导。有些律所接受检查的时间也特别长,检查人员进驻律所长达数天。

中国当局借此再度向律师界发出警告,政府的大棒随时盯住他们。


索菲・理查森

中国部主任

人权观察表示,这一轮对律所的威胁令人担忧,可能是对人权律师的另一波打压前兆。数名受访律师指出,当局和他们谈话时带有恐吓意味。一名律师说:“我感到忧虑。他们没有说重话,但却问到我的父母和子女情况。这很奇怪,因为我们根本没什么交情...[因此]让我感到害怕。”另一律师表示,官员语带威胁说:“你们所里存在许多问题,”但没有说明是什么问题,或他们打算如何处理。当局向其中一家律所表示,该所律师必须签署某些承诺,但也没说明细节。

中国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律师法》第52条,有权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实施“日常监督管理”。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64条,这种监管权力相当广泛且定义含糊,包括可以监督律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和“内部管理制度”。司法局不需立案即可对律所实施检查。《律所管理办法》明文规定律师和律所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并在律所内部成立党组织,而且禁止律师发表、散布“否定根本政治制度”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

自习近平主席于2013年3月上任以来,律师行业受到的骚扰愈演愈烈。在这段期间,部分中国最著名的人权律师均沦为打击对象,例如:“新公民运动”发起人许志永于2014年被判刑4年;浦志强于2015年12月以“煽动民族仇恨罪”和“寻衅滋事罪”被判处3年缓刑;广州律师唐荆陵则于2016年1月因倡导“非暴力、不合作”理念被判刑5年。

最近的检查也再度勾起人们对“709镇压”的恐惧。2015年7月9日起,当局在全国各地逮捕逾300名人权律师、律师助理和维权人士。他们大多已经获释,但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于2016年8月被判刑7年,另一律师王全章还在羁押候审。有些“709镇压”被捕人士,例如著名律师王宇,虽然形式上释放,实际上仍被严密监控,几乎与亲友同事彻底隔离。还有些人指控在羁押期间遭到酷刑逼供

此外,人权观察表示,当局常曲解法规或程序以处罚维权律师。司法部及各地司法厅局常因律师或律所接办当局不许可的案件而吊销律师执业证,或不予通过年检。例如,锋锐所著名律师刘晓原曾于2015年无法通过年检。律师执业时经常面临被公安、法警和其他当局指使人员殴打、恐吓和扣押的危险。例如,重庆律师张庭源代理一起看守所非正常死亡案件进行调查时,于9月4日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嫖娼”为由拘留过夜。中国法院有权以扰乱法庭秩序为由将律师拘留最长15天,公安机关也可以引用《刑法》306条“伪证罪”逮捕律师,辩护律师常因鼓励被告举报刑讯逼供而被以该条起诉。

 “中国领导人经常把法治挂在嘴边,实际上却言行不一,动辄威胁、惩罚那些追究国家不义责任的律师,”理查森说。“司法部应立刻停止这次镇慑律师事务所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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