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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氏娥举牌抗议博主“蘑菇妈妈”被捕,2016年10月。 © 2016 私人提供

(曼谷)-人权观察今天表示,越南应立即释放维权人士陈氏娥(Tran Thi Nga),撤销对她的控告。陈氏娥,又名翠娥(Thuy Nga),预定2017年7月25日在河南(Ha Nam)省人民法院出庭受审。当局今年1月21日将她逮捕,控以刑法第88条“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罪”。

 “越南政府持续激烈压制批评人士,以莫须有的严刑峻罚打压像陈氏娥这样的维权人士,并且骚扰、虐待其家属,”亚洲区副主任费尔・罗柏森(Phil Robertson)说。“外国捐助者应利用影响力,要求立即释放陈氏娥,并让越南明了唯有宽容批评人士而非将他们投入牢狱,才能加强双方关系。”

现年40岁的陈氏娥出庭前一个月,另一位维权人士阮玉如琼(Nguyen Ngoc Nhu Quynh),网名“蘑菇妈妈”(Mother Mushroom),也以刑法88条仅开庭一天即被判处十年徒刑。蘑菇妈妈遭重判,令人担忧其他同样被控国安罪名的维权人士,如陈氏娥,也可能因行使权利被判重刑。

“越南政府持续激烈压制批评人士...外国捐助者应利用影响力,要求立即释放陈氏娥。”


费尔・罗柏森

亚洲区副主任
官媒报导,陈氏娥因“利用互联网张贴多件视频影片与文章”,内容批评政府而遭逮捕。依据刑法第88条第1款,她最高可被判处12年徒刑。该罪名为越南最严酷的国家安全条款之一,经常被用来任意惩罚批评、压制异议。第88条将和平政治言论诬为“宣传反对国家”并科以重刑。根据越南刑事诉讼法,刑法第88条属于国家安全罪名之一,可在侦查期间断绝在押被告与外界一切联系。

陈氏娥被捕并非个案,而是越南持续打压网络博主和维权人士,并以模糊解释的国安罪名加以起诉的系列行动之一。目前已有逾百名维权人士仅因行使言论、集会、结社和宗教等基本自由而受到监禁。越南应将他们无条件释放,并废除所有处罚和平言论的刑事法律。

陈氏娥长期争取劳工权利,为人口贩运、警察暴力和土地征收等议题进行抗争。她经常参与环保抗议,围观网络博主与维权人士开庭,并拜访政治犯家属表达支持。她是2013年11月成立的越南妇女人权组织(VNWHR)执委会成员。

越南官员多年来对陈氏娥进行恐吓、骚扰和肉体攻击,报复她持续从事政治活动。2014年5月,她在河内街头遭五名便衣男子持铁棒攻击,致手臂和大腿骨折。是次攻击有录像为证,但警方无视证据不予调查。2015年3月,河内安全人员将她逮捕,送回河南省老家。押送途中,她被一名男性勒住脖子、塞住嘴巴,使她无法呼救。另两名男性抓住她的手脚,让第四名男性扇她耳光、挥拳殴打她。

对陈氏娥的攻击,和越南各地维权人士遭受的暴力攻击如出一辙。在2017年6月发布的报告中,人权观察纪录到36件网络博主和维权人士遭到流氓恐吓、威胁与殴打的案例,有些案件发生时有警方在场,却未加以干涉、调查或逮捕凶嫌。人权观察并发现,包括陈氏娥在内的部分被害人均在事后依第88条被捕,令人怀疑当局与行凶者串谋。越南政府应下令停止所有攻击,追究行凶责任。

据陈氏娥辩护律师何辉山(Ha Huy Son)表示,她目前被关在河南看守所(Ha Nam Detention Center),健康不断恶化。她曾在2017年6月申请就医遭驳回。

陈氏娥是越南日益壮大的人权博主与维权人士社群成员之一,他们利用脸书和YouTube批评时政,分享抗争行动和被捕人士近况,互助合作争取政治自由。然而,做为和平抗争触媒的互联网,现已成为政府打压异见的最新场域。除了滥用国安罪名抓捕在网上活跃的维权人士,政府也开始在大型抗争期间屏蔽脸书网站,并施压跨国企业拉掉社交媒体广告。

 “威胁、攻击陈氏娥的流氓,才是应该被调查的对象──而非为自己国家发生的侵权事件呼吁的人士,”罗柏森说。“越南政府在线上和线下极力打压和平言论,只会令批评者更加坚决主张其言论自由的基本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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