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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人权观察今天发布报告指出,缅甸政府和各民族武装团体应保障女性有意义地参与终结该国长期武装冲突的工作。此外,缅甸政府在持续推动政治转型的同时,应将女权列入优先事务。2016年8月下旬,2015年11月当选的全国民主联盟政府将召开“彬龙21世纪和平会议”,与各武装团体展开会谈。

遭缅军攻击的掸邦贵概市诺纳村居民在村口留影。 © 2016 Fiona MacGregor/缅甸时报


这份篇幅18页的报告,《‘君子协定’:缅甸和平谈判与政治转型中的女性参与》,检视缅甸和平工作中的女性参与,以及该国内战对女性的惨重影响。为终结缅甸战火而进行的和平已持续将近四年,女性在其中却几乎完全缺席。昂山素季现任全国民主联盟主席,还有少数几位妇女在参与和谈的不同组织中居领导地位,但在2012年至今8次主要和谈的195名高级代表中,只有10名女性。

“缅甸女性有资格在决定国家前途的工作中扮演有意义的、全面性的角色,”人权观察女权倡导员莎拉・泰勒(Sarah Taylor)说。“缅甸女性长期忍受侵权,但一直为促进人权而努力。现在,她们的声音应被推到台前和中心。”

2016年5月,人权观察访谈逾25名缅甸女权人士、武装团体代表、停火监察员和外国外交人员。妇女团体表示,长久以来,每当她们要求在和谈中纳入女权议题,总是遭到政府官员和非国家武装团体的领导人嘲讽,或被视为“搅局者”。一名重要女权人士说,利用会议休息时间的“茶歇时间倡导”,往往是女性在谈判进行中对和谈代表施加影响力的唯一空间。

人权观察表示,缅甸女性需要在和谈中扮演更重要角色,不仅是因为她们承受许多冲突后果,而且因为她们的参与有助确保和平协议充分纳入各方面的人权议题。这是打造长期持久和平的关键。

缅甸平民自1948年独立以来即因长期武装冲突而沦为侵权受害者。近年来,政府军和各民族武装团体一直打打谈谈,停火协议效果不彰。

人权观察表示,除了应让女性充分参与和谈,新政府还应该废除或修改前政府所制定的限制女权法律,以及对女性保护不足的刑事法规。现行法律并未明确处罚对女性的家庭暴力或职场性骚扰,也不允许女性向国家寻求保护,包括对施暴男性的禁制令。

 国际人权法,以及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1325号决议和后续有关女性、和平与安全的各项决议所包含的原则,要求各国政府采取措施消除公共生活中对女性的歧视,并且尊重她们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这种行动应当为缅甸女性预防与终结冲突的根本角色奠定标准。包括和平谈判、和平建构、和平维持、人道主义应对和冲突后和解。

“缅甸政府和军方以及各民族武装团体都应致力促进尊重女权,”泰勒说。“各方面可利用彬龙和平会议做为开端,保障女性在谈判桌上享有重要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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