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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认罪、闭门审判践踏司法

应撤销对律师及维权人士的指控,停止强迫悔罪和拘押

在押维权人士勾洪国之妻樊丽丽(中)和在押律师王全章之妻李文足(左)及另一妇女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外抗议,2016年8月1日星期一摄于中国天津 。 © 2016 美联社

(纽约,2016年8月3日)-人权观察今天表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本周对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维权人士胡石根、翟岩民及勾洪国等人的审判,是司法的误用。中国当局应立即撤销对709大逮捕在押律师、法律助理和维权人士的一切指控。8月2日到5日的开庭程序并未如中国当局所称的开放公众旁听。


8月2日,法院在五小时内完成翟岩民“颠覆”案的审理、定罪和判刑。翟岩民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8月3日,同样在几小时之内,法院判决胡石根“颠覆罪”成立,处以有期徒刑七年半。
 

8月1日,官方媒体和亲北京的香港媒体报导,天津当局已将锋锐所著名律师王宇取保释放,并播出她似乎受迫做出的认罪视频。她目前仍下落不明。

“这几个案件彻底暴露中国当局无耻操弄司法体系,封堵法治倡导者与批评者的声音,”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当局口中的公开审理实为谎言,释放王宇也是假戏。其中唯一的真相,就是中国人权正大幅滑坡。”

自8月2日起,天津二中院开庭审理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和勾洪国被控“颠覆”案。没有足以支持指控的证据公诸于众,且全部四名被告和王宇等人的律师都表示其当事人无罪。新华社报导称该案“公开开庭审理”,但当局在开庭前没有通知任何一名被告的家属或律师,也不允许他们到庭旁听或代理被告。尽管法院标榜有媒体和律师在场,实际上只有当局精挑细选的人员受邀列席。

这几个案件彻底暴露中国当局无耻操弄司法体系,封堵法治倡导者与批评者的声音。
索菲・理查森

中国部主任
 
颠覆国家政权罪是一项严重的政治罪名,根据《刑法》第105条第1款,最重可判无期徒刑。

7月29日,刘二敏、王峭岭、李文足和樊丽丽──四名被押在天津的律师及维权人士之妻──到天津二中院查询开庭信息,却遭到当局拘押。8月1日,刘、王、李三人分别被软禁在住处,防止她们到庭旁听。

“倘若中国如同官员们经常声称的尊重法治,就该让王宇自由地说明自己的遭遇,并允许家属们按时获取案件信息,不必担心自己也被拘押,”理查森说。

2015年7月9日到9月之间,中国警方逮捕全国各地约300名与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有关或对其加以声援的律师、法律助理和维权人士。虽然大多数被讯问一、两天后获释,但据维权网统计,至少有16人被拘押至今。这段期间,当局在这批案件中多次犯下严重程序违法。在这16人被关押一年当中,其中多人大部分时间被断绝与外界联系,无法会见自己选择的律师或家属。

虽然这些律师被收押禁见,官方媒体或亲北京的港媒却可以在当局安排下对他们进行专访,录制所谓的认罪自白后公开发布。人权观察曾在2015年5月发布的报告中,记录警方在刑事诉讼录音录像过程中的侵权行为:嫌疑人在录音录像前遭到酷刑或威胁,若在后续诉讼程序中翻供,则常再度遭到酷刑或其他虐待。

最近一次公开认罪发生在秘密审判前一天,即8月1日,分别由香港亲北京媒体《东方日报》和其他陆媒播出。在视频中,王宇对自己过去的工作表示懊悔,批评同事周世锋是“不称职的律师”,并说外国组织“利用”她来“丑化中国”,她将“不接受”国际组织颁奖表扬。王宇的朋友和同事都注意到这些说法违反她的行事风格,因为她长期献身人权,曾在许多重大案件中为维权人士辩护,包括维族经济学者伊力哈木和女权人士李婷婷。王宇的律师迄今无法和她联系,也无法确认她是否获释。她的丈夫包龙军仍然在押,他们十馀岁的儿子包蒙蒙则被软禁。

7月7日,赵威──同样自2015年7月被拘押至今的李和平律师助理──也以类似方式取保“释放”。据报她在自己的微博上贴文认罪,但她的家人和律师都无法和她联系。

为了展现国际对此案的关注,约有8个国家在8月1日派出外交人员到达天津二中院门外,试图观察庭审过程。人权观察敦促这些国家发布声明谴责秘密审判、强迫认罪和持续拘押,并呼吁释放在押人士。先前已有数国政府发出声明,包括2016年3月创下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先例的联合声明,要求释放维权人士和律师、停止公开播放认罪视频以及保障公正审判权利。

“这些庭审完全不符合司法的公正或透明──不过是披著司法程序外衣的政治迫害,”理查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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