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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加达)-人权观察今天表示,印尼总统佐科・维多多(又称佐科威)应紧急免除至少14人的死刑,他们因非法贩运药物即将面临处决。印尼政府尚未宣布死刑执行日期,但已预告“时间正在接近”。据驻雅加达外交官员报导,他们已接获总检察长办公室通知,将在2016年7月29日执行处决。

押送死囚前往努沙甘邦岸岛的印尼特警,2015年3月4日摄。 © 2015 Reuters

“佐科威总统应当保住这至少14条人命,承认死刑的野蛮性,也避免引发潜在的外交风暴,”亚洲区副主任林海(Phelim Kine)说。“同时,佐科威应禁止对药物犯罪判处死刑──这是国际法所不允许的,而非放任继续执行多人处决。”

目前已有数名死囚,包括印尼籍的梅莉・伍丹密(Merry Utami)和巴基斯坦籍的祖尔菲加・阿里(Zulfiqar Ali),被当局移送到预定行刑地努沙甘邦岸岛(Nusa Kambangan)。巴基斯坦政府正试图以“审判不公”为由,劝阻印尼处决2005年因走私违禁药品被判死刑的阿里。

外国使馆人员和媒体报导已确认即将被处决的囚犯还包括四名尼日利亚人、一名津巴布韦人和数名印尼国民。四名尼日利亚人是尤金・艾普(Eugene Ape)、韩福瑞・杰弗逊・伊吉克・埃勒韦克(Humphrey Jefferson Ejike Eleweke)、麦可・提特斯・伊格威(Michael Titus Igweh)和欧宾纳・恩瓦加古(Obinna Nwajagu),都是因为非法药物贩运而在2002年或2003年被捕。

政府尚未正式发布近日面临处决的囚犯名单。印尼安全首脑鲁胡特・宾沙尔・潘杰坦(Luhut Binsar Pandjaitan)5月13日向记者表示,他希望这次执行不再上演“肥皂剧”。他指的是2015年4月,印尼最近一次大量处决时,巴西和澳大利亞为阻止该国公民被处决而进行高度公开但不成功的努力。

印尼在2013年3月结束了四年非正式的死刑暂停执行。维多多总统为了辩护使用死刑的正当性,指责这些被判死刑的药物贩运者“摧毁了国家的未来”。2014年12月,他向学生表示,将药物贩运的罪犯判处死刑是对任何触犯印尼药物法律者的一种“重要的休克疗法”。

所谓的死刑吓阻作用已一再遭到驳斥。最近一次是2015年3月4日,联合国负责人权事务的助理秘书长伊凡・西蒙诺维奇(Ivan Šimonović)表示:“没有证据显示死刑能吓阻任何犯罪。”即便是对于故意杀人,牛津大学的一份分析报告也指出,死刑并不能“发生相较于威胁或实际适用一般认为刑度较轻的终身监禁更大程度的”吓阻作用。

“佐科威总统应当保住这至少14条人命,承认死刑的野蛮性,也避免引发潜在的外交风暴。”
林海

亚洲区副主任

根据司法与人权部长雅逊纳・劳里(Yasonna Laoly)发布的最新统计,到2015年1月止,印尼共有133名死刑犯。其中57人被判药物贩运罪,2人被判恐怖主义罪名,另外74人被判谋杀罪或抢劫罪。

人权观察在任何情况下均反对死刑,因其本质上的残酷性。印尼对死刑的使用违反国际人权法以及联合国人权专家和各种联合国机构的声明。人权法主张每个人都享有“与生俱来的生命权”,死刑只能适用在“最严重犯罪”,通常指导致死亡或严重身体伤害的罪行。印尼应当加入已获许多国家认可的联合国大会2007年12月18日决议,该决议呼吁以暂停执行死刑做为联合国会员国迈向废除死刑的一个步骤。

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在2010年3月发布报告呼吁终结死刑,尤其敦促会员国禁止将死刑用在与药物有关的犯罪,并敦促各国在总体上采取“以人权为基础的途径管制药物与犯罪”。负责监督联合国药物管制公约遵行情况的国际麻醉品管制局(International Narcotics Control Board),在其2014年年度报告中,鼓励各国废除药物犯罪的死刑。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和关于法外处决、即审即决和任意处决问题特别报告员已做成结论,认为对药物犯罪判处死刑并不符合“最严重犯罪”的要件。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亦于2015年9月再次确认,“触犯药物相关犯罪的人...不应被判处死刑。”

“佐科威总统应当认识到死刑已被充分证明无法吓阻犯罪,并让印尼加入日益众多的废除死刑国家行列,”林海说。“借著宽赦药物贩运死刑犯,以及让印尼恢复非正式暂停执行死刑,佐科威将展现出尊重人权的领导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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