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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an Rights Watch

台湾:应恢复暂停执行死刑 [1]
4个月内处决12人已使法治倒退
四月 25, 2013

(纽约)-人权观察今天说,台湾 [2]政府应基于废除死刑的目标,立即恢复暂停处决的政策。4月19日,台湾政府处决了六名谋杀罪犯:陈东荣、陈瑞钦、林金德、张胞辉、李嘉轩和纪俊毅。这六人的死刑均以枪决执行。

台湾曾自2005年12月至2010年4月维持事实上的暂停执行死刑政策。此后,马英九总统的政府陆续处决了21名死囚,包括2012年12月21日的六人。

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 [3])说:“2012年12月至今处决12人,是台湾司法制度和支持人权官方说法的倒退。台湾政府应改弦易辙,尽速采取果断行动向全面废除死刑迈进。”

人权观察反对死刑,不分任何情况,因为它是一种本质上不可回复且不人道的惩罚。马英九政府自我辩护说,使用死刑是顺应“历史、文化和民意。”2012年7月的一项民意调查 [4]显示,76.7%的台湾人反对废除死刑。

在台湾“白色恐怖 [5]”时期,即1949年5月实施戒严直到1987年7月,台湾政府曾将大约3千到4千名政治犯判处死刑并予处决。解除戒严后,台湾历届政府仍在设法处理过往侵权行为遗留的影响,以及受害者及其家属的赔偿问题。

最近一些关于死刑的司法误判案件,也使政策广受质疑。2013年4月10日,台湾法院判决赔偿台币1,500万元(约合50万美元)给1991年被误判谋杀罪的苏建和、刘秉郞与庄林勋等三人。这三人在狱中等待处决12年之后,因证明警方曾刑求逼供而获得释放。马英九总统在1993-1996年担任法务部长时曾关注此案,并拒绝批准将他们处决。

最近的大批处决也损害了台湾将国际人权标准整合到本国法律体系的进展。2009年,台湾批准了《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简称「两公约」)。

2013年2月,一组独立的国际专家,包括前联合国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问题特别报告员曼弗瑞德・诺瓦克(Manfred Nowak)在内,接受台湾政府邀请到台湾,审查这座岛屿遵守两公约的情形。专家组强烈建议 [6]“加紧努力朝向废除死刑,首要的決定性的步骤就是立刻遵守联合国大会的相关決议案,暂停执行死刑。”

 “死刑是一种依法执行的残忍、预谋的杀人行为,”理查森说。“台湾若能加入废除死刑国家的行列,将可让世人明白台湾的确认真看待其国际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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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
[1] http://www.hrw.org/zh-hans/news/2013/04/25
[2] http://www.hrw.org/zh-hans/asia/taiwan
[3] http://www.hrw.org/bios/sophie-richardson
[4] http://www.taiwannews.com.tw/etn/news_content.php?id=2105143
[5] http://www.taipeitimes.com/News/taiwan/archives/2005/05/20/2003255840/2
[6] http://chrgj.org/wp-content/uploads/2013/03/Conclusions-of-Experts-Fina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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