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盛顿特区,2011年7月12日) -人权观察组织今天发表报告指出,已有大量证据表明布什政府动用酷刑,美国总统奥巴马应下令刑事调查前任总统布什和其他高层官员被控授权虐待被拘留者。人权观察表示,奥巴马政府未调查酷刑等虐待被拘留者的行为,未履行美国在《禁止酷刑公约》(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下的义务。
这份长达107页的报告《动用酷刑,又能逍遥法外:布什政府动用虐待手段对付被拘留者》 [2](Getting Away with Torture: The Bush Administration and Mistreatment of Detainees),呈现大量资料,证明需刑事调查布什和其他高层行政官员,包括:副总统迪克·切尼(Dick Cheney),国防部长唐纳德·拉姆斯菲尔德 (Donald Rumsfeld)和中央情报局局长乔治·特尼特(George Tenet)。因为他们下令动用水刑、中情局秘密拘留计划以及将被拘留者转移至他国接受酷刑等手段。
人权观察组织执行主任肯尼思•罗斯(Kenneth Roth)说:"美国政府已有充分的根据,对布什、切尼、拉姆斯菲尔德和特尼特批准动用酷刑、犯有战争罪,开展调查。奥巴马总统没有把酷刑问题作为犯罪行为处理,反而当成是个令人遗憾的政策选择。即使他要结束虐待的审问手段,除非美国再次明确重申严禁酷刑,否则这项决定仍将是很容易逆转的。"
人权观察表示,美国政府若不追求可信的刑事调查,其他国家就应依据国际法起诉涉嫌参与对被拘留者犯罪的美国官员。
罗斯说:"美国有法律义务去调查这些罪行。如果美国不采取行动,那就应该由其他国家去行动。"
2009年8月,美国司法部长埃里克•霍尔德(Eric Holder)任命美国助理检察官约翰·达勒姆(John Durham)调查被拘留者受虐待事件,却规范调查仅限于"未经授权"的事件。这意味着,调查不能包括水刑等酷刑手段,以及布什政府律师授权的其他虐待行为,即使这些违反了国家法律和国际法。 6月30日,霍尔德接受达勒姆的建议,全面调查两桩被中情局拘留时发生的死亡案件,据报一名死者来自伊拉克,另一名来自阿富汗。人权观察表示,达勒姆的调查范围过于狭窄,未能充分应对虐待事件的有系统性质。
罗斯说:"美国政府跨越几个国家进行虐待,这个现象不是因个人触犯规定而致成的:是因为美国高层领导人刻意要歪曲、忽略或不管法律法规。"
人权观察详细介绍了上述四名布什政府的高层官员所涉嫌犯有的罪行:
布什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试图提出辩解,声称其批准使用水刑,是因为司法部的律师说是合法的。人权观察表示,布什不需要咨询律师都应意识到水刑构成酷刑,而且还有大量信息表明包括切尼在内的高层政府官员,试图影响律师们的判断。
罗斯说:"布什政府的高层官员不应该有左右和挑拣法律意见的权力,然后还躲藏其后,假装是律师自主给的意见。"
人权观察表示,刑事调查应包括审查司法部的备忘录撰写过程;备忘录提供对被拘留者实施非法待遇的理由。
人权观察还表示,据《禁止酷刑公约》所规定,酷刑受害者应获取公平和充分的赔偿。无论是布什政府还是奥巴马政府,它们都广泛利用国家机密、官方豁免权等法律原则,成功阻碍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案的酷刑指控。
人权观察指出,美国应设立一个像9.11调查委员会(9-11 Commission)一样独立且无党派的委员会,就导致被拘留者虐待的布什政府的行政政策和做法,审查行政部门、中情局、军方和美国国会起的作用。委员会应建议如何确保布什政府有系统犯下的虐待弊端将不再重演。
2011年2月,原本打算前往瑞士的布什,因为酷刑受害者打算在那里对他提出刑事申诉,将旅程取消了。西班牙目前正在调查涉嫌参与酷刑的美国官员。维基解密(Wikileaks)泄露的文件披露,美国向西班牙当局施压要求停止调查,这一做法由奥巴马政府继续实施。
人权观察表示,美国政府仍未调查美国官员是否参与对被拘留者实行酷刑和虐待,破坏美国国外追责的努力。
罗斯说:"当达尔富尔、利比亚和斯里兰卡等国家发生严重的国际罪行,美国呼吁要求正义,固然是对的,但它不应该实施双重标准。美国政府包庇自己的官员,免除他们接受调查和起诉,如果要在国外将严重罪行肇事者绳之以法,其他人将会不以为然。"
链接:
[1] http://www.hrw.org/zh-hans/news/2011/07/11-4
[2] http://www.hrw.org/sites/default/files/related_material/us0711zhsumandrecs.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