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自 2003 年以来,大 量 中国公民被关进秘密的非法拘留设施,不但关押期间无法与外界接触,而且关押时间可长达数天或数月。这些俗称为 “ 黑监狱 ” 或 “ 黑房屋 ”[1] 的设施,主要由地方和省级官员开设使用,以拘留申诉未得下级政府解决而前往北京和各个省会都市寻求司法救济的上访者。北京和其他城市的公安官员不但未介入关闭黑监狱,反而还在某些情况下直接协助黑监狱的管理人员。这份报告的内容摘自与数十名来自北京等城市、曾被关押在黑监狱的人员的面谈,并详述关押情况。被拘留者往往受到身体上和心理上的虐待。许多人受到 饮 食、睡眠和医疗的剥夺,财产遭到看守盗窃,还被看守敲诈勒索。他们无法会见亲属、获取法律咨询或联系法院。这些临时性的监狱设立于国有的旅社、宾馆、疗养院和精神病院等场所。一些中国学者和公民社会活动人士认为,黑监狱每年拘留的人数高达数千 人 。
中国政府否认黑监狱的存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于 2009 年 6 月缔结对中国人权记录的“普遍定期审查”( Universal Period Review )时发表了“结果报告”( Outcome Report ),而中国政府就在其中断言称:“中国没有黑监狱 。 ”2009 年 4 月 27 日,中国外交部在新闻发布会上回应一名半岛电视台( Al Jazeera )记者的提问时,同样否认有黑监狱此事。
尽管探访过黑监狱的中外记者发表了相关报告,尽管广泛受到尊重的中国学者对这问题进行了学术研究,官方仍一再否认此事。调查黑监狱的一些外国记者和至少一名中国法学学者,曾亲身经历被这些设施的看守暴力对待,以及暂时被关入设施。
黑监狱的存在直接与中国政府对法治、尊重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冠冕堂皇言辞,背道而驰。 2004 年,中国政府的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纳入宪法。 2008 年 12 月 12 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为纪念《世界人权宣言》(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的 60 周年,声言将坚持 “以人为本”的政策切实推动人权事业发展。中国政府最近于 4 月 13 日发表有史以来的首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2009-2010 年)》,指出:“中国政府坚定不移地推动中国的人权事业” 。
被关押在黑监狱的人,绝大多数是访民 —— 这些来自农村地区的公民,为了非法征地、贪污腐败、警察酷刑等各种侵权问题,前往北京等省会都市寻求司法救济。访民并非为非作歹之徒,他们不过是行使申诉自己面对不公的合法权利,却往往招致政府官员的迫害。政府官员使用安全 人员 和俗称为“截访人员”的便衣暴徒绑架访民,再将其关进黑监狱,全程往往暴力进行。由于便衣暴徒经常积极协助黑监狱管理人员,众多分析人士认为 , 他们即使不是受市警指示,至少应该获得了市警的批准。
中国黑监狱的相关人权侵犯 , 与政府 2003 年 6 月突然废除的官方强制性“收容遣送”制度的侵权行为 , 极为相似。按照 《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 警方可以合法扣留 “ 不受欢迎的人 ”—— 其中多数为访民、乞丐和任何缺乏正式身份证明文件的人,并将之转送到官方 “ 救济和遣返 ” 中心短时间拘留,然后将其遣返原籍。一些研究人员称,《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废除不到几个月,法外黑监狱就开始操作了。
黑监狱象征着中国信访制度的失败。信访这一合法做法的历史可追溯到清朝时代(公元 1644 年 -1911 年),当时有冤情的百姓会到北京向清政府申冤 、 讨 公道。中国法律仍然列载着信访制度,最近 2005 年 1 月还公布了新信访条例,以 “ 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 。然而,信访制度与官方的官员政绩系统之间相互矛盾。如有大批公民到北京上访、要求法律救济,他们的原籍县、市和省的官员皆会受到职务津贴的损失及升迁障碍。
为着职务津贴,省级和市级官员希望能遏制上访民众进京,如今却缺乏合法手段进行截访工作,于是发展出一个法外制度,以便拦截、绑架访民,并将他们关进黑监狱。
这些官员每天以现金付款给黑监狱的违法营办者,拘留费每人每天介于人民币 150 元(约美金 22 元)至人民币 300 元(约美金 44 元)间。
被关押在中国黑监狱的人不能获取法律咨询,在多数情况下也不能联系亲属和朋友。被拘留者受到严密监控,并常常受到任意的身心虐待,包括殴打、性暴力、威胁和恐吓。为了进行惩罚、控制或逼取消息,一些黑监狱看守剥夺被拘留者的饮食和睡眠。黑监狱条件均为严酷。被拘留者被关在拥挤的住宿房舍,卫生条件差,饮食不足且质量差,对此提出投诉时又会遭到暴力报复打击。
看守往往不准被拘留者获取必要的医疗服务,即便他们是在黑监狱被殴打致伤。一名曾关在黑监狱的妇女为了使管理人员不得不让她就医,进行了三天绝食。其他曾关押在黑监狱的人反映,看守经常偷窃被拘留者的信访文件等个人物品,还要求他们交付黑监狱的伙食费或住宿费。看守也会要求他们一次支付可高达 1.5 万元(约美金 2205 元)的大笔款项,作为释放的条件。
未满 18 岁的未成年人也被关进黑监狱,这公然违反了中国对儿童权利和福利的承诺。我们面询的黑监狱受害者包括一名 15 岁的女孩,她是在帮残疾父亲在北京上访时当街被绑架。她说她被关押在甘肃省的一所疗养院两个多月,还被严重殴打几次。
主要建议
中国政府应:
- 承认黑监狱的存在;关闭所有黑监狱并释放被拘留者;处罚任何绑架、非法拘留他人、营办黑监狱或协助营办的责任者。
- 就下述议题启动一项大众教育活动:访民的合法权益;绑架上访者、将之关进黑监狱进行虐待的犯罪性;中国法律和国际文书保障所有犯罪嫌疑人应有的正当程序权利。
- 建立一个独立委员会,以调查和公开报道黑监狱问题以及政府根除黑监狱的努力。
各国政府、资助中国法律改革的国际机构以及关注中国人权问题的国际机构(包括美国、欧洲联盟、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都应对中国当前的法律改革进展,表示积极关注,并应为此:
- 为黑监狱的存在和被拘留者权利受侵犯,向中国当局表示高度关注,并强调:黑监狱触犯了中国的和国际的法律和标准。
- 要求中国政府阻止这些侵权行为,处罚肇事者,并为受害者提供合理的赔偿。
本报告末尾列有更全面的建议案。
[1]现代中文以“黑”比喻违法或不道德的问题或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