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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停止侵害‘船民’报导案侦办

应调查海军贩运罗兴雅人,而非《普吉岛湾》记者

(纽约)-人权观察今天说,泰国当局不应用刑事诽谤和电脑犯罪等罪名起诉两名报导泰国海军虐待罗兴雅族移民的记者。《普吉岛湾(Phuketwan)》新闻网站的艾伦・莫里森(Alan Morison)和楚缇玛・希达萨迪安(Chutima Sidasathian)已收到普吉省检察厅通知于2014年3月10日接受传讯,并可能遭正式检控。

提出控告的泰国海军不应继续尝试阻挠记者报导,而应允许文职政府当局进行彻底且公正的调查,厘清海军人员涉及人口贩运和其他严重侵害罗兴雅族“船民”的指控。

“泰国海军极力压制不当对待移民的新闻报导,显见其对人权侵犯漠不关心,态度令人诧异,”亚洲部主任布莱德・亚当斯(Brad Adams)说。“总理英拉・西那瓦(Yingluck Shinawatra)应下令检察机关停止侦办《普吉岛湾》记者,转而调查罗兴雅族船民受到的严重侵害。”

两名记者可能遭检控的罪名包括刑事诽谤罪和违反《电脑犯罪法(Computer Crimes Act)》。海军当局引用《普吉岛湾》2013年7月17日刊登的一段文字,其中引述路透社调查报导,指有些海军军官“与走私集团串谋合作,利用罗兴雅族难民潮牟利”,并说他们通过“拦查或纵放船只”可获得每名罗兴雅人约2千泰铢(62美元)的报酬。

若刑事诽谤罪名成立,莫里森和希达萨迪安可能被判两年以下徒刑。依据《电脑犯罪法》,他们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徒刑并科10万泰铢(3,100美元)罚金。路透新 闻社记者也可能因《普吉岛湾》引述其报导而被控类似罪名,但他们目前没有面临检控。

莫里森于2014年3月5日告诉泰国外籍记者协会,检察官告知若他和希达萨迪安于3月10日被起诉,可能当天稍晚就会被移送法庭侦讯。莫里森和希达萨迪安已公开表示他们将入狱候审而不会立即交保换取释放,借此抗议这项他们认为不公正的法律行动。

人权观察,以及愈来愈多的国际法专家,认为刑事诽谤罪应被废除,因为刑事处罚相对于名誉损害是不合比例的,且将损及言论自由。刑事诽谤罪易遭滥用,且经常导致包括监禁在内的严重后果。由愈来愈多国家废除刑事诽谤罪足以看出,这种法律并非保护名誉所必要,因为民事诽谤赔偿即已足够。

《关于国家安全、表达自由和获取信息自由的约翰内斯堡原则》,即1966年由一群国际法学专家公布的一套重要原则,指出“任何人不得因批评或侮辱…公职人员…而受惩罚,除非这种批评或侮辱意图或可能引起立即的暴力。”

“检察官本应调查罗兴雅族船民所受到的不当待遇,而非针对记者,”亚当斯说。“总理英拉及其政府不应容许海军搬演‘枪杀信差’剧码,打压媒体对政府侵权行为的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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