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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国际组织人权观察今天发表新报告表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城管局”)本应是负责执行非刑事的城市行政规则的协警机关,但因缺乏有效的官方监督、培训和纪律,在某些情况下,非但未保障公众安全反而加以危害。

这份长达76页的报告《“给我打,全部收掉”》(Beat Him, Take Everything Away)记载城管人员的各种侵权行径,包括非法拘禁、非法暴力没收物品以及攻击涉嫌触犯行政法者(甚至导致严重伤害或致死)。

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城管暴力执法,扭曲了法治的理念。有些城管没有进行明确有限的执法活动,反而还滥用权力。”

城管局1997年设立,而在当今中国,至少656城市有多达数千名城管。在原则上,城管人员负责维持环境保护管理、卫生管理、道路交通秩序和市容秩序等方面的非刑事行政规则,有法律依据时可对违反者施以罚款,但并无法律权力予以拘留或暴力对待。

然而,中国没有全国监控框架以规范城管职权,也未有统一的城管培训要求或城管行为守则,也未对城管滥权的控诉进行系统监督查处,导致城管管制均为临时性且因地而异。

“现在,城管人员被公认为是残暴野蛮的,犯了罪也不受惩罚,”理查森说。“对许多中国公民来说,‘城管’等同于暴力、非法拘留和偷窃。”

在一些暴力冲突事件中,城管成了受害者。人权观察调研发现,近几年发生4起城管执法遇害事件。

25名受害者向人权观察描述被城管暴力相向的经历,譬如被打耳光、推搡、推跌、暴力压在地上、拖曳、拳打脚踢、从车子扔到路上等等。受害者多为流动摊贩。尽管城管人员并无法律权力拘留嫌疑人,一些受访者表示曾遭扣留。其中几位说,被拘留时或抗拒拘留时遭到暴力对待,更有许多小摊贩反映车子、物品都被没收。在一些情况下,城管以缴交罚款作为领回物品的条件,罚款款项似乎是任意设定的,令民众怀疑城管当局存有腐败问题。绝大多数受访者表示,城管拒绝提供法律依据。

中国国家媒体的相关报道,呼应了人权观察就城管侵权的调研。这份报告长达27页的附录列出了媒体2010年7月至2012年3月刊登的关于城管暴力执法、非法拘留事件,以及政府官员和警方未对肇事者采取法律行动的报道。

在谷歌上使用“城管”这关键搜索词,可查询到百万条关于“城管打人”的条目。

城管明目张胆滥权却不受到惩罚,引起了多起暴力群体事件。一个中国人权组织曾称中国正盛行“违法拆迁流行病”(pandemic of illegal demolition),而城管也涉嫌参与这些暴力拆迁事件。试图报道城管侵权事件的内地记者,也成了城管针对的目标,遭到非法拘留及暴力侵害。

“在中国,城管滥权是个公开丑闻,”理查森说。“政府应当迅速公开和明确谴责城管打人事件,对责任者进行查处。”

城管暴力执法的问题引起社会关注,多位法学专家与学者为此呼吁政府进行改革,提出的改进措施包括:制订新法律以严格控制城管制度运作及城管行为;当即废除城管制度,转由公安部承办城管职权。一些市政府以约束城管职权应对公众对城管滥权的谴责,如明确严禁城管“暴力执法”。

但对于政府明确规范城管执法行为的努力,外界所知甚少。关于使城管培训及纪律标准化的努力,相关公开信息也不多。例如,互联网上2009年4月流传的一本北京城管执法手册是否已被修改,并无任何公开信息。手册指出,城管应当“注意要使相对人的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在原则上,城管滥权可依据现行中国法律对其提出刑事起诉,但这并不常有。

 “国家安全机关资金充足,而且越来越强大,但又完全不受问责,城管侵犯人权不受惩罚正符合了这个现象,” 理查森说。“城管藐视中国法律、加害市民,将会加剧公众不满情绪、造成更多暴力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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