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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在中国有意义吗?光看最近严重冲击中国政府的两宗案件──其一为中共高层整肃薄熙来,其二为盲眼的草根维权人士陈光诚逃出非法软禁,答案可能是否定的。

这两起案件有一些共同点:公然忽视合法程序、中央政府拒不纠正显而易见的司法不公、以及美国使领馆被视为中国境内唯一安全避难所。

具有太子党背景的薄熙来,将西南重镇重庆市雷厉风行的打黑斗争转变成个人政治工具,藉著速审速结的司法行动累积声望、铲除政敌。直到他手下的公安局长跑进美国领事馆寻求政治庇护,中共中央才决定将他停职。

来自山东农村的维权勇士陈光诚,一度试图利用现行法制揭发地方政府暴行,结果,却在2006年被当地法院罗织罪名判刑四年多。2010年9月刑满释放后,地方政府竟雇用流氓,将他非法软禁在家。最后,经过戏剧性的逃亡过程,他也跑进美国使馆寻求庇护。

这两宗案例都被视为标帜性的事件。薄熙来案具体呈现政治菁英阶层不受制衡而造成的腐败:中共党员涉案时,一律由党内纪检委员会调查,不受法院审判。陈光诚案中充斥的地方官员掠夺行为,则更令人联想到中国的封建传统,而非北京领导人宣扬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不过,如果因此断言法律在中国毫无意义,那就错了。

首先,虽然陈光诚案招致官方出尽各种压制异议分子的非法手段,却也让人看到中国公民日益活跃,为了保护合法权利而决心抵制官方的滥权、贪腐和不公正。

土地维权人士、工厂劳工、迫迁居民、言论受恣意审查的网民、一般消费者和环保运动者──即中国的公民们,日益坚定地捍卫自己的权利。

为了克服地方政府对基层法院的控制,中国公民已经学会利用媒体将寃情曝光。由环境议题、劳资纠纷、圈地和贪腐问题引发群体事件频率迅速升高来看,他们愈来愈敢于走上街头。根据最近一项研究估计, 中国每天平均发生约500宗抗议事件。

这些日益敢言的公民们,有一个共同的要求:国家应当遵守它自己制定的法律。过去国家几乎完全黑箱运作,因此很容易抗拒这种诉求;但现在没那么容易了,因为中国上网人口已突破5亿。

其结果是,政府当局比人们想像的更容易做出让步。2011年底发生在南方农村乌坎的事件正是一个例子,当地公民经过长期抗争,成功罢免了涉嫌非法土地交易的村领导。

同样地,在2011年7月的温州动车事故后,官方的掩饰行为引起公愤,北京被迫下令重新调查,并将几位官员停职。2011年8月,大连居民游行示威,促使一家违反环保和安全规定的石化工厂停业。还有无数的劳资纠纷案件中,工人针对违反劳动法规的资方提出民刑事诉讼。类似案例不胜枚举。

不可否认,这些胜利得来不易。像陈光诚这样的维权与揭弊人士必须忍受警方不同程度的骚扰和压迫,政府也仍然敌视让司法体系发挥功能的前提要件:司法独立。

然而,法治确实已经成为中国公民的首要诉求,而民怨也日益以权利的辞汇来表达。法律已开始发挥作用。

尼古拉・别格林是人权观察亚洲部高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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