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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巴勒斯坦、美国:路线图需要人权的组合部分
(人权观察新闻稿 耶路撒冷2003年6月3日)

   (耶路撒冷 2003年6月3日)人权观察今天指出,布什总统、阿巴斯总理、和沙龙总理星期三举行的美以巴高峰会议上,需要在拟定“路线图”中增加保护人权的内容。

   人权观察敦请三位领导人学习前南斯拉夫、东帝汶以及其他地区解决冲突的成功模式,即建立一种机制,来监察人权与国际人道法律标准的施行,而此应作为拟定“路线图”过程中的一部分。

   

" 在解决纠纷时所作的每一个认真的努力,其中都包含着人权的部分,因此解决以色列与巴勒斯坦之间的冲突也不应有所不同。"

麦盖利(Henny Megally )
人权观察中东及北非部执行主任


 
人权观察中东及北非部执行主任麦盖利(Henny Megally )说,“在解决纠纷时所作的每一个认真的努力,其中都包含着人权的部分,因此解决以色列与巴勒斯坦之间的冲突也不应有所不同。”自从五月初公布了中东和平的“路线图”以来,已有五十多个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人民被杀,而对加沙的人道救援则严重受阻,加上以色列在西岸继续修筑的“分隔壁垒”给巴勒斯坦人民的就业、收获庄稼以及处理必要的事务方面造成了更多的限制。

   路线图是由美国以及联合国、欧洲联盟、俄国(所谓的“四方会议”) 就“行动为基础,目标为动力”而起草的一个方案,该方案预期着一个三阶段计划以及一系列的具体目标,其中包括成立一个巴勒斯坦国,结束巴勒斯坦暴力行动以及以色列的占领,最终解决双方的冲突。但此路线图重复了以前多次以巴协议中的错误,即没有提出基本人权以及国际人道法律给予保护的问题。相反地,谈判各方却都纵容恶行以致最终破坏了整个谈判的过程。

   麦盖利说:“回避人权问题目前看起来可能是一个权宜的计划,但是当双方持续的恶行破坏了整个谈判过程后,其后果将是不堪想象的。”

   人权观察力促把人权作为一个单独的机制,列为路线图监视过程的一部分。人权观察说,如果不能建立一个单独的人权监察机制,至少路线图下属的所有监察小组中都要配备经国际人道法律及人权标准训练过的人员。

   人权观察指出,路线图中提到了基本人权及人道法律的义务,如提供医疗和有关人道关怀之类的服务,但是如果它们仅是作为可选择或可交换的项目,这些人权方面的提议就可能会被置之不理了。人权观察也指出,另外还有许多关键性的责任也都完全没有列入方案中,如各方都有对犯罪分子非法杀人或任意攻击平民等罪行进行调查并将其绳之以法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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