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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印度和泰国所监禁的人数在亚洲国家中是最多的国家。中国和印度,这两个全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有着最多的监狱人口;但印度所监禁的人数仅是中国监狱人口的一小部分。的确,印度和柬埔寨、印度尼西亚、日本、尼泊尔的监禁率在世界各国中属于最低的国家。新加坡,其次是台湾,是亚洲监禁率最高的。(但北朝鲜监禁人数的资料付缺。)
缅甸 自1998年以来,缅甸监狱的情况一直引起人们的注意。 然而1998年2月国际红十字委员会,竟被准许在仰光地区为监狱医生举行了一个关于卫生事务的研讨会,这是一个极稀有的事件。 1998年,三位著名的被囚禁人士:学生领袖昂乔莫(Aung Kyaw Moe)、国家民主联盟(NLD)仰光地区组织者泰汀(Thein Tin)和国民民主联盟国会议员索云(Saw Win)死在狱中。监狱情况的恶劣及狱中的虐待几乎可以肯定是导致他们死亡的主因。国家民主联盟中央委员、六十七岁的尤汀穗(U Tin Shwe)1997年在音色音(Insein)狱中囚禁将近六年后死亡。官方报告说他在仰光总医院里死于心脏病。1997年内,至少有五名政治犯必须接受急救。很多十分知名的政治犯被转移到离家很远的监狱去,造成探监困难,更使额外的食品和药物的供应困难到几乎不可能的地步。 以下链接提供缅甸监狱的情况。
柬埔寨 2000年,被捕者仍然必须忍受在受审前过久的拘禁,食品和水的短缺、缺医少药、并且还得被手铐脚镣。地方人权组织----柬埔寨促进保卫人权协会(Licadho)在三年时间里所访谈的囚犯中,百分之二十五的囚犯说他们在被警方关押期间,曾被拷打、恫吓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威胁。1999年6月,西哈努克镇监狱的警卫以行刑方式杀死两名逃犯,直至2000年晚期,政府方面还没有采取任何步骤对肇事者进行惩罚。 2000年8月,三百六十九名囚犯,即金边监狱囚犯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狱中等候受审的时间都超过了法律许可的范围。 以下链接提供有关柬埔寨监狱的情况 ● 医生支持人权,“柬埔寨监狱的卫生状况”, 1995年4月
中国和西藏 1997和1998年,成千上万的政治犯仍在关押中,而监狱的情况仍旧很恶劣,不断有酷刑和拒绝提供医疗的报告。1997年正在服其三年劳改刑期的劳工权利活动人士刘念春在边远的东北双河劳改营里进行绝食,抗议当局非法延长他以及两名北京异议分子的刑期。为惩罚他的绝食抗议,刘被电棍殴打,长时间断水,并受隔离囚禁。1997年9月,据报他患有肠梗阻,淋巴结肿大,和严重的口腔溃疡,但都没有得到任何治疗。同样,周国强的三年刑期因他试图逃亡未果而被延长一年,他在监狱中染上的肺结核也没有得到治疗。 独立工运活动家王国齐在北京被判十一年,而在1997年家人对他的探访一概被取消,理由是他“不能背诵狱规”。 完成劳动改造的刑期而重获自由的异议人士,叙述了监狱中以长时间的劳动作为惩罚手段的情形。 1997年7月,公安部要求各级警署都要成立督察小组,来检查地方上的监狱及拘留所中酷刑和虐待的问题。 据传1998年5月,在西藏首府拉萨的德拉普齐(Drapchi)监狱的两次抗议之后,有十人,可能十二人死亡。第一次抗议发生在5月1日,第二次在5月4日,那天有欧盟三人小组国家的部长来访。在这两天,犯人们高呼口号支持西藏独立和达赖喇嘛。欧盟访问后的几周内,几十名囚犯被审讯,殴打,隔离囚禁。据传有些犯人于1998年6月初死亡。在其中的一次抗议中,据说两名犯人死于枪杀,而其他人则死于殴打。但西藏当局却坚持说这些死因多是自杀。直至当年年底对这些死亡事件仍没有进行任何单独的调查。 早些时,在1997年10月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访问的过程中,犯人们进行了一次抗议。而对涉及抗议的犯人的报复事件到1998年方为人知。据传三名呼喊政治口号的犯人被殴打,处以隔离囚禁,他们的刑期也被延长了三至十年不等。 西藏和中国的监狱情况据说很差,经常是造成犯人健康不良的因素。1998年有些犯人据信死于惩罚。叶舍桑丹(Yeshe Samten)喇嘛1998年5月6日从特曲桑(Trisam)监狱释放后六天死亡,据传是由于他在两年刑期中所受的酷刑所致。欧盟部长们报告说,他们被告知西藏的一千八百左右的囚犯中约有二百人是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而被囚禁的。但是非官方的数字则要高得多。
香港 1997年3月,即将卸任的政府准许人权观察和香港人权监察对该地区的监狱进行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国际性质的调查。这次调查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些标准,以便用来衡量在政权转移之后可能发生的变化。(中国监狱的低劣条件以及经常使用极刑的情况是众所周知的,鉴于此香港一万二千多名囚犯中的一些人对他们在中国统治下会受到的对待感到十分的恐惧)。根据这些考虑,这次调查也是为了建立一个对该地区的监狱进行独立调查的先例,以鼓励未来的监查。总的来说,代表团发现监狱是在极为精干和专业化的管理之下,基本设施状态很好,监狱本身也相对地安全和牢固。而负面的情况则是,代表团发现许多监狱严重地超员,与外界联系和接触的管理也过于严格。 以下的链接提供有关香港监狱的情况
印度 1995年,在印度一位著名的工商业者死于高级安全保障的提哈尔中央监狱后,指定了一个特别调查小组进行调查。这个小组在1997年9月报告说,在该监狱中囚禁的一万名犯人生活在严重危害健康的环境下,包括过分拥挤,“令人震惊”的卫生设备,以及医护人员短缺。 以下文章与印度监狱情况有关: ● 国家人权委员会(NHRC)要求政府颁布一致性的监狱立法 印度时报, 1997年5月12日 其它资讯
日本 1997年日本的监狱状况仍是一个主要的问题。8月29日,一个囚禁在府中监狱(Fuchu)的伊朗犯人巴赫曼•达奈贤•法(Bahman Daneshian Far)控告日本政府歧视和肉刑。他声称监狱官员诋毁伊朗人;当他抗议时,他们打他,多次踢他的下腹,把他隔离囚禁,并且给他带上皮革手铐以示惩罚,因为警卫人员可以收紧手铐使犯人感到疼痛。这是府中监狱的外国犯人提出的第二次控告。 1997年8月,在日内瓦召开的会议联合国防止歧视次委员会决定,人权委员会不必把日本监狱的情况进行一番秘密的考察。但次委员会还是对日本政府表达了对这一问题的关心。 广诗野中(Hiroshi Nonaka)曾是府中监狱的犯人,他对监狱生活的素描可使我们感知一些那里的情况。 以下文章与日本监狱的情况有关:
马来西亚 以下链接提供有关马来西亚监狱的情况 ● 杰斯•麦格汉(Jess Maghan)“槟榔屿(Penang)的监狱,属于历史上的一处” 刑事法国际在线,1996年11-12月
巴基斯坦 巴基斯坦1894年监狱法案以及巴基斯坦狱规都是殖民时代的遗物,它们允许在监狱中以鞭打作为惩罚。它们也准许在特定的情况下可用脚镣和铁链作约束的器具,或作惩罚的工具。联合国关于酷刑的特约报告员在1996年的报告中描述了巴基斯坦监狱中所使用的脚镣。 条状脚镣是由铁环组成,铁环锁在犯人的脚踝处,两根铁棍铆在两个脚镣上形成一个倒写的V字。这两根铁棍约50公分长,在高及大腿中部的地方用一个铁环衔接。铁环不是让犯人用手拿住,就是用围绕腰部的锁链或绳索连接。铁棍的长度是统一的,因而不是一般高度的人会因铁棍过长或过短而更感不便,由此增加了带镣铐者的痛苦。这些铁棍的直径约1.2公分,和脚上带的铁镣共重约4公斤。还有一根横向的铁棍,约50公分长,两端固定在脚镣上。带镣的犯人的腿就必须永远按铁棍的长度分开。 以下链接提供关于巴基斯坦监狱的情况 ● 联合国酷刑特约报告员报告关于他对巴基斯坦的访问, 1996年10月 (该特约报告员访问了拉合尔中央监狱、卡拉奇中央监狱以及其他设施)
菲律宾 1999年特约报告员在其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报导有关超过法庭权限的处罚或任意执行死刑的报告中,对菲律宾国民警署处死与监狱暴动有关的八名囚犯表示关切。她说:“据说几名犯人是在受伤躺倒在地后被枪杀的。”
新加坡 以下链接提供有关新加坡监狱的情况 ● 新加坡监狱部
南韩 以下链接提供有关南韩监狱的情况 ● “孤独:求生本能的严格考验”英国广播公司新闻 1999年2月25日
台湾 以下链接提供台湾监狱的情况 ● 台湾人权协会 “监狱中的人权” 台湾1997年关于人权的报告 (请看1c部分,对于监狱情况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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